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41号提案的会办答复 上海市统计局 2026-10-16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41号《关于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提高上海产业发展质效的提案》已收悉。针对其中“名义统计数据难以全面真实反映制造业的经济贡献”,建议“开展‘制造业+’专项统计调查”等内容,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国家统计局已制定并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9)》(GB/T 4754—2017),统计部门已按照上述统计分类标准开展常规统计监测。该标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对与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再分类,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存储和邮政快递服务,商务服务”等十个大类。
二、生产性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
统计部门根据《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开展企业统计调查工作,调查范围已涵盖生产性服务业单位,因此无需开展“制造业+”专项统计调查。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