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87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上海市统计局 2026-10-16
市科委:
谢吉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科技服务业高水平开放合作 促进上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针对其中“统计口径与分类体系不完善”,建议“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夯实政策基础支撑”等内容,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统计口径
目前,国家统计局关于科技服务领域统计分类标准主要分为行业统计口径和产业统计口径。
在行业统计口径方面,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包含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和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三个大类。
在产业统计口径方面,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制定《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该分类包含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等七个大类。提案中提到的“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等新兴业态”均已纳入到科技服务业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中。
二、关于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我局已制定并实施《上海市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该报表制度涵盖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企业和开发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孵化器、科研设施、技术合同签订与执行、科协系统活动等科技服务相关活动,各相关部门根据该报表制度定期向我局报送统计数据,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科技服务统计监测体系。
我局将结合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持续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和科技报表制度修订完善,更加科学准确反映我市科技服务领域发展态势。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