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季度市郊农民收支简析
据对6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1-3季度,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2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增幅较上半年加快1.1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24元,增长7.5%。收入与支出均呈稳步上升态势。
一、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增长加快。1-3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19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其中,从企业得到的工资收入为2955元,增长8%;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1075元,增长10.9%。
 工资性收入增幅较快主要得益于新增就业人数的增加及农村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的提高。据有关调查推算,1-3季度,市郊新增非农就业人员已近5万。郊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有利于新增就业的众多优惠政策,将确保市郊全年超额完成5万个非农就业岗位目标,这也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的支撑所在。
 2、家庭经营纯收入继续下降。1-3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59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4%。其中,从第一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521元,下降9%;从第二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45元,下降33.8%;从第三产业得到的收入为30元,增长3.4%。
 家庭经营中第一产业纯收入除了因夏粮种植面积、单产减少而下降外,受瓜果种植面积减少、出售价格下降等影响,前三季度出售瓜果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1.6%。
 1-3季度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7%,比去年同期减少2.2个百分点,客观地反映出了都市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即工资性收入比重提高,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下降)的趋势。
 3、转移性、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财产性收入33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其中,转移性收入增长4.9%,主要是退休金收入增幅较大;财产性收入增长2.6%,主要由租金及土地征用收入增加拉动。
二、生活消费支出
1-3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362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其中,用于交通和通信、居住支出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用于购买食品、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略有上升,用于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持平;用于购买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则有所下降。
 1、食品消费支出增长0.7%。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食品消费现金支出118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7%。按消费种类分,主、副食和食品加工费支出分别下降16%、2.4%和50%。其中,粮食支出下降6.7%,食用植物油支出下降9.1%,鲜蛋支出下降27.8%,豆制品、水产类和其他食品支出持平;在外饮食支出增幅较大,增长24.8%。
 2、衣着支出下降4.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衣着消费现金支出16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其中,服装支出持平;鞋、帽、袜类支出下降7.1%。
 3、居住支出增长2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居住现金支出98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其中,农民购买建材支出240元,增长最快,增幅达75.2%;购买商品房支出382元,增长37.4%。
 4、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下降11.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购买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现金支出21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8%。其中,购买耐用消费品支出下降19.7%,床上用品支出下降5.6%,家庭日用杂品支出持平。
 5、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持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03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购买药品支出114元,下降5%;用于医疗保健服务费支出68元,增长41.7%。
 6、交通和通信支出增长32.5%。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交通通信现金支出33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5%。其中,购买交通工具支出71元,增长12.7%,主要是轻骑、摩托车购买量增长33.3%;购买通信工具支出61元,增长64.8%;用于邮电费支出128元,增长17.6%。
 7、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增长2.2%。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2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其中,用于购买文教娱乐服务支出320元,增长6.3%。
 8、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下降0.9%。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购买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11元,比去年下降0.9%。其中,用于商品性支出下降16.7%。
 1-3季度,平均每百户农户购买耐用消费品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家用计算机增长50%,影碟机增长36.4%,轻骑、摩托车增长33.3%,移动电话增长1.3倍,空调机增长58.3%,彩电、吸尘器持平,洗衣机下降39.3%,电冰箱下降7.7%,热水器下降27.8%,微波炉下降5.9%。
撰稿:程英 李琼 核稿:费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