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企业人员结构需继续调整
上海市统计局 2003-04-24本市企业人员结构需继续调整
——“企业就业潜力专项调查”系列报告之二
一、兵多而不精,员工技术含量低
尽管经过较长时期的“瘦身”,企业冗员明显减少,人浮于事的情况大为改观,但调查显示,企业人员仍然偏多。而且,更值得关注的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在回答“您认为目前企业人员结构是否合理”的问题时,有54%的企业认为“不太合理”或“不合理”,认为“合理”或“基本合理”的企业占44.6%,1.4%的企业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企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概括起来是“多多少少一断层”。
所谓多,一是一般管理人员过多。在一些老的国有企业中,尽管经过多次调整和缩减,机构臃肿的痼疾依然存在。由于一般管理人员较多,人浮于事,企业负担很重。二是低层次劳动力较多。一位韩国商人到某企业考察后就认为,该企业可以减掉一半人。
所谓少,一是技术人员少。调查中,认为本单位缺中高级技术人员的企业占50%,认为缺一般技术人员的占22.4%。多数企业,包括一些认为自己人员结构基本合理的企业,也都深感缺乏高层次研发人才,因此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影响企业发展后劲。被调查企业普遍认为,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缺乏技术人员对企业的发展而言无疑是致命的。二是中高级技工少。不少被调查者反映本企业严重缺乏业务骨干和技术工人。认为本单位缺乏中高级技工的企业占54.5%。相关资料表明,在上海,一个中级技工的工资已经超过了硕士研究生。在市场对劳动力资源发挥基本配置作用的前提下,这一现象已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技术工人缺乏已不是个别现象。
所谓一个断层,是指人才年龄结构有断层。人才成长有一个过程。不少国有企业反映,一些正当壮年、已积累了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或出国打工,或被外资企业高薪挖走,使得人才队伍年龄断层明显,严重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四大原因制约人员结构的优化
企业是用人主体。应该说,企业对人员结构不合理有着切肤之痛,对调整人员结构的愿望也最为迫切。但在实际上,一些被调查企业调整人员结构是步履蹒跚。根据调查,我们发现,企业人员结构调整之难,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
1、历史原因。反映本单位人员结构合理的单位,绝大部分是新建企业。这类企业没有历史包袱,能够按照企业发展目标招聘员工,人员结构合理化的基础比较好。而那些老字号的国有企业,当时按政策规定招收了较多的征地工和农民工,有的企业创办之初的意图就是解决老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根本无法考虑劳动力素质。目前这些员工的年龄都比较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其中很大一部分技术水平也不高。这些员工是企业低层次人员的主体部分。
2、社会原因。调查发现,一些国有企业还存在两方面的社会包袱。一是政府有关部门从社会稳定考虑,对一些无一技之长、无竞争能力员工的辞退和解雇做了比较多的限制,如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企业很难辞退他们,又无法使用,企业为此背上沉重的包袱。二是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在外地的上海企业,至今还有企业办社会现象。企业萧条了,生产萎缩了,生产人员减少了,但小社会仍然在办,后勤人员依然较多。
3、效益因素。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招聘适应企业发展的新员工,使企业人员结构得到改善。而有些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由于综合实力不强,薪酬和福利不及外资企业,只能靠感情留人,而其作用却相当有限。这一类企业既难以招收到优秀人才,又无法避免原有的高层次专业人员流失,难以优化人员结构。
4、机制因素。调查中,有些非国有企业由于机制比较灵活,单位和员工“市场”意识都比较强,员工进出对自身和企业双方来说都很正常,因此能够根据业务需要不断调整人员结构,使之保持动态合理。而有的企业,人员结构曾经是合理的,但随着产品换代、技术升级,需要调整人员以适应新的需求。但要出的人员出不去,沉淀下来;要进的人员也难以进来,人员结构逐渐固化,形成新的不合理。
撰稿:熊礼生 核稿:刘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