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本市农村退岗人员状况应予关注
上海市统计局 2003-08-14上半年本市农村退岗人员状况应予关注
——农村居民就业情况调查之三
今年,本市提出构筑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即在强调政府承担促进就业首要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类人民团体、各种经济组织、各个新闻媒体、各级社会管理层面的作用,把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转变为政府主导的社会责任。实践证明,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立为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年内新增40万个就业岗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上半年,本市已顺利地实现了新增就业岗位“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节点目标。但农村退岗人员状况仍不容忽视。据对市郊6区县1200个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结果测算,上半年,本市农村居民家庭退岗人员(指2003年1月至6月退出非农工作岗位、6月底仍未重新实现非农就业的人员,家庭务农者除外)已达1.5万人。
一、农村退岗人员女性居多、未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居多
据调查,在上半年农村退岗人员中,女性占54.2%,比男性高出8.4个百分点;接受过由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农村退岗人员仅占8.3%。
二、农村退岗人员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
从年龄看,20岁至30岁的农村退岗人员占41.7%,31岁及其以上人员占58.3%,其中,41岁及以上人员占42.9%。从文化程度看,在20岁至30岁的农村退岗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70%;而在31岁及其以上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100%。这反映出农村退岗人员年龄与文化程度存在较大反差的现状。
三、企业不景气和找不到合适工作是农村退岗人员仍未实现非农就业的主要原因
调查提及未实现非农就业的主要原因(可多选),有87.5%的受访者归结于“企业不景气”和“找不到合适工作”;有16.7%的受访者认为是“工作环境差”和“工资待遇低”;另有54.2%的受访者认为是自身不足。其中,认为“本人学历或技术能力不高”和 “本人身体欠佳”的各占38.5%,感觉“本人年龄较大”的占23%。
四、依靠家人资助和自己临时性打工收入是农村退岗人员的两大生活来源
据调查,在农村退岗人员中,依靠父母、配偶及其他家人或依靠自己临时性打工收入维持生活的各占27.6%;求助于亲朋好友的占24.1%;以出售农产品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占13.8%;靠借债度日的占6.9%。对借债度日的农村退岗人员,各级政府应当给予充分关注。
五、农村退岗人员对就业政策知晓情况不容乐观
调查显示,有8.3%的农村退岗人员知道本市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体制;知道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与城镇失业、下岗协保人员一样享受若干政策优惠的占8.3%;“知道一点”就业政策的占45.8%,而“一点不知道”的高达37.5%。由于对求职登记必要性的认识及信心不足,农村退岗人员在乡镇社保服务中心求职登记的比例仅占16.7%;而未登记的人员比例高达83.3%,其中有20.8%的人认为“登记了也没用”。
六、部分农村30岁以下人员的非农就业难问题应引起各方重视
另据调查推算,本市尚未实现非农就业的农村30岁以下人员数量为上半年农村同年龄段退岗人员数量的3倍。与城镇一样,农村30岁以下人员的非农就业难问题亦应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在受访的30岁以下人员中,因“找不到合适工作”、“工资待遇低”和“工作环境差”的占80%;辞职或被辞退的占13.3%。尚未就业的农村30岁以下人员,其生活来源完全依靠家人和亲朋好友。在他们中间,有93.3%的人没有接受过由各级政府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
 据了解,本市部分农村30岁以下人员的就业难问题,客观上,是由于市场就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竞争加剧;主观上,与部分求职人员眼高手低、怕苦怕累、期待舒适的高收入有关。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打破行业、地域局限,建立并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就业竞争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30岁以下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使其面对现实,提高就业能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撰稿:黄葛庆 核稿:费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