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认为本市产权制度改革卓有成效

上海市统计局 2004-06-21

企业家认为本市产权制度改革卓有成效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中有许多新的提法,而“产权新说”更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决定》第一次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第一次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掌握本市企业家对《决定》中“现代产权制度”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及其对本市产权制度改革状况的看法,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于近期对本市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共计1576家企业进行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超过九成的本市企业知晓“现代产权制度”,但对其内涵了解还欠深入;近七成的企业家对“现代产权制度”的作用持积极态度;对照“现代产权制度”所提出的十六字要求,目前本市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令人鼓舞。

    一、被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

   &nbsp本次调查,共抽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注册类型企业1600家,回收有效问卷1576份,回收率为98.5%。在有效的问卷中,按企业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301家,占19.1%;有限责任公司450家,占28.6%;股份有限公司172家,占10.9%;三资企业430家,占27.3%;私营企业53家,占3.4%。按行业分:工业企业853家,占54.1%;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39家,占15.2%。按控股情况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865家,占54.9%(见表1)。

表1   &nbsp调查企业分类表
    

类别 企业数 比重(%)
总计 1576 100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国有企业 301 19.1
集体企业 88 5.6
股份合作企业 37 2.3
联营企业 32 2.0
有限责任公司 450 28.6
股份有限公司 172 10.9
私营企业 53 3.4
其他内资企业 13 0.8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30 27.3
二、按行业分  
工业 853 54.1
建筑业 91 5.8
交通运输、仓储业 69 4.4
批发和零售业 239 15.2
房地产业 84 5.3
社会服务业 81 5.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77 4.9
住宿和餐饮业 82 5.2
三、按是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  
865 54.9
711 45.1

二、企业家对“现代产权制度”的知晓度及其看法

    1、超过九成的企业知晓“现代产权制度”,但对其内涵了解还欠深入。调查显示,从总体看,本市企业对“现代产权制度”的知晓程度较高,总知晓率超过九成,达92.2%。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企业的知晓率最高,为96.7%;其次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95.4%和93.3%;而知晓率最低的私营企业,也达到86.8%。从控股情况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知晓率为95.3%,比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6.8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建筑业企业对“现代产权制度”的知晓率最高,为97.8%;其次是交通运输仓储业和工业,分别为97.1%和92.6%;知晓率最低的是社会服务业,为86.4%。

   &nbsp企业对“现代产权制度”具体内容的了解程度明显低于知晓度。其中“了解‘现代产权制度’实质内容”的企业不到一半,仅占43.3%,低于知晓率48.9个百分点。从登记注册类型看,“了解实质内容”的企业超过半数的为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企业,分别为51.7%和51.2%;了解程度最低的为私营企业,仅占18.9%。分行业看,超过半数的为交通运输仓储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为62.3%、56%和52.4%;最低的是社会服务业,仅占28.4%。

    2、企业家对“现代产权制度”的作用评价持积极态度,近七成企业家认为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尽管目前并非所有企业都真正深入了解“现代产权制度”的内涵和实质,但这并不妨碍企业家对这一制度的肯定和期待。总体看,大多数企业家对“现代产权制度”的评价仍然较高,近七成(占68%)的企业家认为“现代产权制度”的实施将对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持否定态度的仅占1.1%。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认同度排前三位,分别为73.9%、73.1%和72.7%;而私营企业较低,占58.5%。同时,仍有三成(占30.9%)的企业对此持观望态度,认为对“现代产权制度”的作用“还需观察”。其中持这种观点较多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占44.3%和41.5%。

   &nbsp三、对照“现代产权制度”所提出的十六字要求,目前本市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令人鼓舞

   &nbsp改革开放20多年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产权制度的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本市的国有企业改革也经历了简政放权、减税让利、“利改税”、承包制、股份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多个阶段。20多年来,本市的产权制度改革究竟成效如何,处于改革第一线的企业家们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调查显示,近八成(占78.5%)的企业家认为,改革开放20多年来,本市产权制度改革“卓有成效”,其中认为“成效显著”的企业家占13.2%;而认为“成效不大”的仅占5.4%。

   &nbsp同时,企业家们也纷纷表示,对照“现代产权制度”所提出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十六字要求,本市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是令人鼓舞的。

    归属清晰(认同率81.1%) 财产权利(产权)是人们围绕财产形成的权责利关系。财产的归属权表明了财产归谁所有,是财产权利的基础和关键。它决定了财产关系的性质,派生了财产的其他各种权利及其行使、处置或让渡。调查显示,认为目前本企业产权界定清晰的企业家超过八成,占81.1%,其中,私营企业、“三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企业在“归属清晰”这点上做得较好,认同率依次为90.6%、87.9%、85.3%和81.1%;相比之下,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等尚未改制的传统企业则相对较差,其认同率依次为64.4%、70.3%、71.9%和74.2%。从行业看,产权归属做得较好的行业依次为房地产业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其认同率分别为86.8%和85.7%;相对较差的为社会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认同率分别为72.5%和77.1%,低于平均水平。

    权责明确(认同率77.5%) 现代产权的特点不仅在于明确归属关系,同时对于财产的权力、利益和责任之间必须均衡。一切利用产权得到权力、获取利益的产权主体,都要担负相应的责任。调查表明,近八成(占77.5%)的企业家认为“本企业产权主体的权能和利益与其必须承担的责任相一致”,其中,“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家认同率较高,依次为88.7%、84.6%和81.2%;集体和国有企业在“权责明确”方面存在不足,认同率依次为63.2%和64.8%。从行业看,同样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和房地产业排在前两位,认同率依次为84.4%和83.1%;社会服务业依然居末,为70.9%。

    保护严格(认同率83.6%) 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社会经济关系越发达,产权制度越复杂,涉及的主体越广泛,产生的权利摩擦和纠纷就可能越多。因此,有效的现代产权制度必须是受到严格保护的制度,确保各类产权不遭到侵犯和破坏。调查显示,认为“目前本企业对各所有者的产权保护严格”的企业家超过八成,占83.6%,其中,认同率排名居前的依次为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92.2%、89.4%和87.6%;集体和国有企业排名居后,认同率依次为73.3%和77.9%。从行业看,同样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和房地产业排在前两位,认同率依次为90.9%和90.4%;住宿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靠后,分别为80.3%和82.1%。

    流转顺畅(认同率76.3%)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市场经济的有效性,来源于各要素的自由流动,通过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调查表明,同意“目前本企业各类资本进出顺畅”的企业家占76.3%,其中,“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靠前,认同率依次为86.8%、84.6%和82.1%;国有和集体企业排名靠后,认同率依次为66.3%和73.3%。从行业看,住宿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资本进出较易,认同率依次为85.2%和83.3%;建筑业和批发零售业资本进出的顺畅度偏低,认同率依次为71.1%和74.4%(见表2)。

表2   &nbsp企业家对本市产权制度改革评价    &nbsp单位:%  

类别 全部认同 认同“归属清晰” 认同“权责明确” 认同“保护严格” 认同“流转顺畅”
总计 60.9 81.1 77.5 83.6 76.3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国有企业 49.3 74.2 64.8 77.9 66.3
集体企业 44.7 64.4 63.2 73.3 73.3
股份合作企业 32.4 70.3 67.6 70.3 51.4
联营企业 50.0 71.9 65.6 78.1 75.0
有限责任公司 58.9 81.1 77.4 82.8 72.4
股份有限公司 66.1 85.3 81.2 87.6 82.1
私营企业 70.6 90.6 84.6 92.2 84.6
其他内资企业 76.9 84.6 84.6 92.3 84.6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4.0 87.9 88.7 89.4 86.8
二、按行业分  
工业 62.0 82.0 77.6 83.0 75.4
建筑业 61.1 80.2 81.3 84.6 71.1
交通运输、仓储业 56.5 82.6 71.0 84.1 76.8
批发和零售业 55.4 77.1 73.7 82.4 74.4
房地产业 64.6 86.8 83.1 90.4 78.1
社会服务业 61.0 72.5 70.9 82.1 83.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3.2 85.7 84.4 90.9 80.3
住宿和餐饮业 63.0 80.3 82.7 80.3 85.2
三、按是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  
55.8 78.6 72.6 82.1 71.4
67.1 84.0 83.5 85.5 82.3

  &nbsp总体看,八成左右的企业家认为,目前本市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已全部或部分符合“现代产权制度”所提出的十六字要求,其中认为本企业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包含的四方面要求的企业家超过半数,占60.9%。从结构上看,企业家认为本市在产权制度的建设上存在“保护严格”(认同率83.6)>“归属清晰”(认同率81.1)>“权责明确”(认同率77.5)>“流转顺畅”(认同率76.3)的情况,“流转顺畅”为相对薄弱的环节。同时,产权界定相对清晰的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设的股份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产权制度的建设上走在了其他类型企业的前列,而国有和集体等尚未改制的传统企业将是下一阶段本市产权制改革的重点。

    四、几点建议

   &nbsp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科学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企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长期以来,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成为我国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低效率的重要根源,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成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课题。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到10年后的今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从“现代企业制度”到“现代产权制度”,我国改革的理论和实践整整走过了十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现代产权制度”,标志着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过程中达到了一个新的更高层次。从调查情况看,尽管企业家对“现代产权制度”评价很高、期望很大,但也存在着了解不够、准备不足的情况。同时,本市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成果尽管令人鼓舞,但与“现代产权制度”所提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结构上尚未实现协调发展,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

   &nbsp1、进一步加大宣传,加快制定适应现代产权制度要求的配套细则,提高企业对“现代产权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使企业更加深刻地理解“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从而帮助企业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产权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产权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nbsp2、针对目前本市产权制度建设中,“流转顺畅”这一环节相对薄弱的现状,加大以产权交易所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建设力度,提高产权交易的市场功能。通过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为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构造“流转顺畅”的流通平台。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企业中,仅有二成多(占22%)的企业曾通过各级公开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过产权交易,而实际上,企业家们在选择最为理想的产权交易方式的问题上,“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被选择率列各交易方式之首,为36.1%,列其后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和“市场外协商交易”则依次为17.5%和14%。因此,本市完全有必要、有条件进一步加快以产权交易所为主要形式的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率先搭建适应WTO要求的国际资本流动平台、适应多种所有制发展要求的社会资本流动平台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区域资本流动平台等多元化、多层次资本流动的平台,为加速本市企业现代产权制度改革服务。

   &nbsp3、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高效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通过对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配套改革,形成与现代产权制度相适应的互动机制和环境,使“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的任务落到实处,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撰稿:上海市统计局 陈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