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本市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据对市郊6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上半年,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0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增幅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各项扶农政策效应逐渐显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一、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93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6%,增幅同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其中从企业中得到的收入1881元,增长11%。郊区经济发展加快,二、三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及新增就业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调查,上半年,本市农村居民新增非农就业岗位超过5万个,因新增就业因素而增加的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达120元左右。
2、家庭经营中非农收入增长较快。本市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43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其中家庭经营的小工场、三产服务的非农纯收入增速较快,分别增长1倍和41.6%。
3、盘活家庭资产促进收入增长。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15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财产性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房屋出租租金收入、转让承包地经营收入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上述收入分别增长1倍、1.6倍和47.8%。
4、农村“养老”等保障性收入大幅提高。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8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8%。其中退休金、养老金112元,增长20.4%。随着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的加快推行以及土地换保障、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贴、粮食直补等多项政策的相继落实,农村居民将得到更多的实惠。
5、低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增收明显。将600户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低至高五等分分组后的数据表明,各收入层次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有所增长,其中低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增速较快,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5%和13%,比平均增速高出1.1个和4.6个百分点。低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增收主要得益于三方面:一是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居民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在取消“两税”、“两费”(即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取消村提留和乡统筹)的基础上,又实行农业税“零税率”,使种养殖业农户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三是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农村低收入组居民的非农就业,增加了工资性收入。
二、生活消费支出
 上半年,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296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8%。除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小幅下降外,其余七项支出均有所增长。
1、食品消费支出增长较快。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消费现金支出103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8%。其中,购买食品现金支出增长9.8%,在外饮食支出增长54.9%。在外饮食支出占食品消费现金支出比重达二成以上,同比提高了4.8个百分点。
2、衣着消费稳步增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衣着消费现金支出17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其中,购买服装支出118元,增长16.4%;鞋类支出32元,增长4.1%。成衣消费占服装支出约91%。
3、居住消费小幅增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现金支出6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9%。其中,居住消费服务性支出165元,增长22.6%,主要是生活用电、用水等服务项目消费支出有所增加;购买商品房支出279元,下降51.1%。
4、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增长16.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购买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现金支出19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3%。其中,购买家用电器支出增长8.5%,购买家具支出增长49.3%。
5、交通和通信消费服务性支出升、商品性支出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于交通和通信消费现金支出3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200元,增长25.5%;购买交通和通信商品支出109元,下降23%。
6、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小幅回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7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其中,购买药品支出下降12%,医疗费支出持平。
7、教育服务、休闲娱乐成为消费热点。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6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6%。主要是由于学杂费、旅游费和彩电电脑消费支出增长的拉动,分别增长了24.6%、4.2倍和61.9%,占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类支出的比重为40.4%、10.8%和26.1%。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较快。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9%。其中,购买其他商品支出增长47.5%,其他消费服务支出增长19.3%。
 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购买主要耐用消费品,与去年同期相比:彩电增长33.3%,电脑增长16.7%;,影碟机增长2倍,空调机增长60%,电冰箱增长30%,洗衣机下降17.7%,热水器下降5.3%,电话机下降48.5%,移动电话下降24.6%,摩托车下降46.4%,微波炉持平。
撰稿:程 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