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本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7%

上海市统计局 2006-01-16

据对市郊6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5年,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42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注),比上年增长10.7%,增幅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仍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体及增收主要来源

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364元,比上年增长7.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增长因素:一是本市各级政府进一步促进农村居民非农就业,不断创建非农就业岗位,全年农村居民新增非农就业人员近10万人,比上年增加约2万人。非农就业增加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约180元。二是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人均工资性收入水平提高约150元。工资性收入增加对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率达50%以上。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小幅下降

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811元,比上年下降2.1%,人均减少17元。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收入为588元,下降1.2%;二、三产业收入为223元,下降4.5%。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受台风和“稻飞虱”虫灾等影响,农村居民从种植业得到的收入同比下降约一成;其次是多数农村劳动力进入较稳定的非农就业岗位以后,原农村小作坊、小卖部、小饭店等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人员逐渐减少,转由非本市人员经营为主。

三、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

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30元,比上年增长37.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郊区农村居民房屋出租持续升温,加上土地租赁价格节节攀高,农村居民在出租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受益较多,增加了收入。

四、转移性收入增加明显

2005年,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先后出台了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帮困助学,以及征地留用地制度和农民宅基地置换等多项政策。政策创新成为农民增收新增长点。全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737元,比上年增长48.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保障性收入增长明显,其中,养老金收入为504元,增长96.7%;救助收入和其他保障性收入50元,增长4.9倍。同时,农村居民得到的补贴性收入提高较快,镇保生活补贴、征地生活补贴、医疗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种粮直接补贴等人均160元,比上年增长1.2倍。

五、收入格局变化,二次分配收入比重提高

从收入结构来看,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6.3%,比重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家庭经营纯收入占9.7%,下降1.3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占5.2%,上升1.1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占8.8%,上升2.2个百分点。收入结构变化,表明以二次收入分配为主的转移性收入份额正逐渐加大。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方案规定,2005年,本市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样本600户中,包括了由“农转居”、进入郊区小城镇的150户居民家庭。同比口径中不包括此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