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本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07-10-16

今年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促进农村居民非农就业,出台提高“镇保”、“农保”养老金和农村“低保”标准等惠农政策,让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成果。据对本市6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49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3%;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6252元,增长15.3%。

    一、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1、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633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8个百分点(见表1)。其中,企业职工所得工资收入4478元,增长7.5%;非企业组织人员得到的工资收入1223元,增长9.7%;劳务收入635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本市各级政府积极促进农村居民非农就业,扩大农村居民的就业空间;二是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性收入有所提高。

    2、家庭经营收入基本持平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65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元,下降0.4%。其中,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400元,下降10.7%,主要是本地农户农业生产规模进一步缩减所致;第二、第三产业纯收入251元,增长21.9%,主要是小商贩、小饭店等批零贸易饮食业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

    3、财产性收入增长15.8%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58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房屋租金收入为367元,增长9.9%;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98元,增长18.1%;利息收入42元,增长1倍。随着本市经济加快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生活、营业用房出租行情继续看好。

    4、转移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92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其中养老金收入为829元,增长46.5%。本市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全面提高“城保”、“镇保”、“农保”养老金发放标准,直接拉动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二、可支配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1、工资性收入仍为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

    从本市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来看,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工资性收入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但仍达74.6%,是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2、转移性收入比重逐渐增大

    自2003年本市实施“小城镇”保障制度以来,转移性收入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比重逐渐增大,2007年前三季度为10.8%,比2003年前三季度的3.8%上升7个百分点;人均转移性收入近千元,比2003年前三季度增长3.4倍。其原因是,近年来,本市大力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逐年提高农村养老、医疗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社会保障的需求,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3、财产性收入比重稳步扩大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6.9%,比去年同期增加0.3个百分点。究其原因,市郊外来农民工不断增加,农村居民房屋出租市场发展迅速,且房屋租金连年看涨,农村居民家庭房屋租金收入提高较快。

    表1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指标 金额(元) 增幅(%) 比重(%) 比重增减(百分点)
可支配收入 8495 10.3 100  -
工资性收入 6336 9 74.6 -0.9
家庭经营纯收入 651 -0.4 7.7 -0.8
财产性收入 586 15.8 6.9 0.3
转移性收入 922 26.5 10.8 1.4


    三、高低收入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1、低收入、中低收入组收入增速加快

    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五等分分组数据来看,低收入、中低收入组收入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2.7%、14.7%,高出平均增幅2.4个和4.4个百分点(见表2)。主要原因:市郊落实“零纯农户”、“一户一岗”的非农就业政策的区县逐步扩大,已从闵行、嘉定等近郊向松江、奉贤、崇明等中远郊地区推进。该政策保证了多数农村困难家庭中至少有1人从事非农就业岗位,使低收入、中低收入组的工资性收入水平取得较大提升。前三季度,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工资性收入增幅分别达到11.9%、13.9%,是这两组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2、转移性收入拉动中等收入组收入增长

    前三季度,中等收入组收入增长12.3%,高出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其中,租金收入增长49.5%,离退休金、养老金增长40.4%,共对中等收入组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2.6%,成为拉动中等收入组收入增长的主因。

    3、高低收入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据统计,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高低收入组收入之比由去年同期的5.33:1缩小至5.06:1(低收入组为1),缩小了0.27倍。低收入组可支配收入增幅高出高收入组5.7个百分点。政府对低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的非农就业和社会保障收入等方面的重点扶持,使得低收入家庭增幅连年高于高收入组家庭,高低收入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表2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五等分分组情况   单位:元   

指标 人均 低收入组 中低收入组 中等收入组 中高收入组 高收入组
可支配收入 8495 3291 5737 8490 9698 16645
增幅(%) 10.3 12.7 14.7 12.3 9.3 7.0

    四、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625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31元,增长15.3%。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五升三降”格局。衣、食、住、行类消费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家庭设备用品服务、文化教育娱乐用品服务和医疗保健支出有所下降。

     1、食品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232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8%。其中,粮食消费支出为120元,增长11.9%;肉禽蛋奶及制品支出552元,增长40.9%;食用油支出65元,增长35.3%。随着本市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在饭店、餐馆就餐。农村居民在外饮食支出423元,增长42.9%。同时,食品价格的上涨也助推了食品支出的增长。

     2、衣着消费支出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6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8%。其中,服装支出252元,增长13.6%;鞋类支出76元,增长20.4%。

     3、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3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4%。其中,水、电费用支出236元,增长16.3%;人均购建房屋支出912元,增长61.1%。由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和房价上涨压力较大,郊区房地产市场升温,农村居民家庭购房、建房需求有短期集中释放的趋势。

     4、家庭设备消费支出有所减缓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设备消费支出37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其中,机电设备支出147元,增长22.5%,主要是购买空调机支出69.1元,增长27.5%;日用品支出113元,增长12.1%;床上用品、家具、室内装饰品支出分别为31元、37元和18元,下降25.6%、18.2%和51.4%。

     5、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小幅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交通通信消费支出65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其中,交通和通信服务消费支出406元,增长6%;购买交通和通信用品支出248元,下降13%,主要是购买交通工具支出大幅减少。

     6、免学杂费政策减轻农民生活负担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0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8%。其中,教育服务消费331元,下降21.5%,主要是从2006年下半年起,本市对所有公办学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从而减轻了农民的教育支出负担;人均购买文娱用机电消费品支出154元,增长29.7%,主要是购买彩电支出增长近一倍。

     7、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小幅下降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6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主要得益于药品价格下降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其中,购买药品88元,下降5.3%;医疗费支出225元,下降5%。

     8、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增幅较大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9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5%。其中,购买首饰支出57元,增长31.4%;美容美发支出达25元,增长41.9%。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美容和个人妆饰消费成为突出人们个性化的消费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