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市户籍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概况

上海市统计局 2009-04-02

一、本市户籍老年人口状况

2008年末,本市户籍人口1391.04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21.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平均预期寿命为81.28岁,其中,男性79.06岁,女性83.50岁。上海人口老龄化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2008年末,本市60岁及以上老人达到300.57万人,比上年增加13.74万人,增长4.8%。占全市总人口比重由上年的20.8%上升至21.6%,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见表1)。

表1 年人口数量及占总人口比重

年份

总人口(万人)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人数(万人)

占总人口比重(%

2000

1321.63

241.76

18.3

2001

1327.14

246.61

18.6

2002

1334.23

249.49

18.7

2003

1341.77

254.67

19.0

2004

1352.39

260.78

19.3

2005

1360.26

266.37

19.6

2006

1368.08

275.62

20.1

2007

1378.86

286.83

20.8

2008

1391.04

300.57

21.6

本市老年人口已突破300万大关,2002年250万不到,增加50万老人仅用了6年时间。根据本市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推算,预计本市老年人口到2017年左右将达到最高峰,突破400万。

2、高龄老人增量明显

2008年末,按年龄分,本市80岁及以上老人达到53.4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6.4%;比2000年增长74.9%,平均每年增加3万人左右。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逐年上升,2008年达到17.8%,比2000年增加5.2个百分点。

3、每10万人中拥有6位百岁老人

2008年末,本市百岁老人有836位,比上年增加78位,增量与上年持平,增幅为10.3%,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在836位百岁老人中,男性175位,女性661位,男女比例为1:3.8。全市每10万人中拥有6位百岁老人。

4、纯老家庭继续增加

2008年末,本市“纯老家庭”老年人总数是86.38万人,比上年增加2.01万人,增长2.4%,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增量明显,达24.26万人,增长31.6%。

在“纯老家庭”中,单身独居老年人有19.3万人,比上年减少0.5万人。原因是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子女相继结婚分开居住后,父母年龄越来越大,为了照料方便,把单身居住的父母接来共同生活的情况增多。

5、老年扶养系数不断上升

2008年,本市少儿抚养系数与上年持平,总扶养系数逐年递增。影响总扶养系数提高的主要原因是老年扶养系数不断上升,2008年达到30.8%(见表2)。按照本市人口年龄结构分析,今后几年社会负担主要偏向老年人。

表2 2005-2008年末本市人口扶养系数 单位:%

抚养系数

2008

2007

2006

2005

总抚养系数(0-1460岁及以上)

42.8

41.3

39.7

38.8

少儿抚养系数(0-14岁)

11.9

11.9

11.5

11.6

老年抚养系数(60岁及以上)

30.8

29.4

28.1

27.2

注1:扶养系数表示现有人口年龄结构下,每百个劳动力人口需要扶养的少儿或者老年人口数。

注2:少儿抚养系数=0-14岁少儿人口数/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100%;老年抚养系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100%;总抚养系数=少儿抚养系数+老年抚养系数。

二、老龄事业发展概况

1、养老保障面继续扩大

2008年末,本市领取各类养老保险的人口达290.06万人,比上年增加15.69万人,其中领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口达206.51万人,增加7.23万人。本市60岁及以上老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有5.97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2%,其中,城镇0.77万人,农村5.2万人。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岁数从70周岁放宽到65周岁,这一政策享受人数达5.71万人。

2、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增加

2008年末,本市养老机构共计582家,比上年增长3.9%,其中,政府办287家,社会办295家。养老床位数共计8.06万张(其中2008年新增1万张),增长15.4%。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7张,比上年增加3张。

2008年末,本市老年医疗机构(老年护理院、老年医院)共计80所,比上年增加8所;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开设的家庭病床达4.13万张。

2008年末,本市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共计229个,比上年增长78.9%;全年日托老年人数0.64万人,增长93.8%。社区助老服务社共计234个;全年服务人数共计17.7万人,增长31.1%,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人数为10.3万人,增长50.6%。

3、进一步落实纯老家庭结对关爱工作

2008年,各级政府和部门对15.37万人的“纯老家庭”进行每天问候服务,比上年增长12.6%;每月一次以上精神慰藉服务的有20.5万人,增长6.4%;应急救助服务的有4.48万人,增长1.6%;生活照料服务的有7.99万人,增长29.5%。

4、老年维权工作加强

2008年,上海老年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来电总数4.7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4.6%,其中调解处理4.63万人次,增长24.4%。全市各法律服务援助机构提供涉老法律咨询服务1.29万人次。本市各区县全面建立居村委法律援助联络点,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即可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