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本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8.3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9%。
本市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1、商业营销促进节庆消费
一季度,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接踵而来,各大商家组织了丰富多彩的营销促销活动,以节兴市,吸引消费。
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3日4天,271家大中型商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53.13亿元,同比增长28.3%,增速同比提高6.7个百分点;春节7天(2月2日至8日,除夕到初六),全市460家大中型商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50.45亿元,同比增长11.5%;“三八”妇女节当天,全市范围内重点监测的50家单体百货店零售额同比增长50%,迎来了春节后第一个消费高峰。
2、烧的商品增幅领先,吃、穿、用的商品消费增长平稳
一季度,受燃油价格上涨和假日效应影响,本市限额以上企业烧的商品销售旺盛,实现零售额97.9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5%,增幅明显高于其他类商品;吃、穿、用的商品消费增长平稳,分别实现零售额324.79亿元、142.79亿元和615.12亿元,增幅为14.2%、12.6%和10.1%。吃、用的商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较大,对整个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3、限额以上企业支撑作用明显
一季度,本市限额以上企业共实现零售额1180.6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3%,依旧是本市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导力量,支撑作用明显。
4、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增幅略高于住宿、餐饮业
一季度,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零售额1072.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7%,增幅略高于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实现零售额108.52亿元,增长11.8%。
5、石油、金银珠宝、日用品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
受国际市场油价和金价持续上涨及日化巨头涨价预期的影响,一季度,本市限额以上企业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金银珠宝类商品和日用品类商品的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4.6%、27.1%和20%。
6、汽车、家电类商品增幅明显回落
一季度,本市限额以上企业汽车类商品及家电类商品零售额的增长减缓,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和8.6%,增幅同比回落35.3个和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