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人口、就业与工资
  

  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资料反映上海市1978-2020年人口、就业与工资方面的基本情况。

  人口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全市及各区的主要人口统计数据,如:1978-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2020年各区常住人口数和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数;1990-2020年户籍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变动;2020年各区户籍人口年龄构成等。

  就业与工资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按职业类型分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增就业岗位,离退休、退职职工人数,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情况等。

  二、本篇的资料来源

  本篇资料由上海市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整理。

  人口统计基本情况资料来源:1982、1990、2000、2010、2020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据为当年普查数据推算数,其余年份数据为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据,部分年份数据根据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修订。表2-1中除常住人口数据外,其余数据统计范围均为户籍人口,由市公安局提供。表2-2中行政区划面积由市民政局提供,各区年末常住人口数和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数根据上海市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推算。表2-3至表2-6数据统计范围均为户籍人口,由市公安局提供。

  就业与工资方面的基本情况资料来源:

  1.本篇从业人员和工资数据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整理汇总得到。

  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增就业岗位,离退休、退职职工人数,离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情况,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三、本篇的统计调查方法
  目前由上海市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实施的人口统计调查方法:

  在逢“0”的年份进行全国人口普查; 在逢”5”的年份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其余年份进行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其样本量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3‰左右。人口抽样调查是以全国为总体,省级单位为次总体,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抽取样本。

  就业与工资方面的统计调查方法有:对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全面调查;除上述范围以外的法人单位采取抽样调查方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资料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加工整理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