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价格水平
  

  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价格指数资料,反映生产、流通、消费、投资与交易等环节的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主要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二、本篇的资料来源
  价格指数编制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组织实施,依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价格统计调查制度,由上海调查总队直接或通过区调查队从基层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汇总后上报。

 

  三、居民消费、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编制居民消费、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资料采用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取得,即在全市选择不同经济区域和分布合理的商品销售或服务网点,以及有代表性的商品或服务作为样本,对其市场价格进行定期调查,以样本推断总体。目前,居民消费、商品零售价格调查已涉及全市全部16个区。

  1、价格调查网点的抽选方法:对全市消费市场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市场的基本情况(经营品种、销售额等指标)基础上,将各种类型的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以销售额(成交额或经营规模)为标志,从高到低排队,依据所需调查点的数量进行等距抽样。选择经营品种齐全、销售额大的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作为价格调查网点。

  2、代表规格品根据全市的消费情况确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选择消费量较大的消费项目;(2)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有较强的代表性,即选中规格品与未选中规格品的价格变动特征愈相关愈好;(3)在市场销售份额大体相等的情况下,同一基本分类的规格品之间,性质差异愈大愈好,价格变动特征的相关性愈低愈好;(4)生产和销售前景较好;(5)选中的工业消费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工业产品包装上必须有注册商标、产地、规格等级等标识。

   目前,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分为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全市每月共调查约1500种的规格品价格;商品零售价格分为16个大类,197个基本分类,全市每月调查约900种的规格品价格。
  3、价格调查方法:居民消费、商品零售价格调查是非全面调查,主要方法是定人、定点、定时直接调查。
  4、权数的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数主要根据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构成确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权数主要根据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资料确定。
  5、指数计算方法:使用链式拉氏公式计算,每5年更换1次基期,目前固定基期为2020年。
  6、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分类变化说明
  2021年,部分类别结构有所调整,主要是:
  (1)调整前“衣着”类包括服装、服装材料、其他衣着及配件、衣着加工服务费和鞋类等5分类,调整后“衣着”类包括服装和鞋类等2分类;
  (2)部分分类中文表述有所修改,但分类包含内容没有变化。如“菜”更名为“菜及食用菌”
  

 

  四、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
  工业生产者价格包括工业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和企业作为中间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购进价格。该项调查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调查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选择代表企业的原则:(1)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主要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2)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3)选择生产正常、稳定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根据以上原则上海共选择1000余家工业企业开展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
  2、选择代表产品的原则:(1)按工业行业选择基本分类和代表产品;(2)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3)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4)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5)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根据《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目录》,上海编制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选用470余个基本分类(1000余种产品),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选用了340余个基本分类 (近1000种产品)。
  3、价格调查方式采用企业网上直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