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资料综合反映主要年份上海市对外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旅游等方面的概况。
一、货物贸易
货物贸易统计范围是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统计原则,采用专门贸易记录制,对凡能引起区域内物质资源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除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列入统计。在按国别(地区)分的进、出口总额表中,出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最终目的国(地区) 统计,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原产国(地区)统计。
主要内容包括:上海关区和上海市货物进出口的金额、国别、贸易方式、企业性质、产品类别等项目。
统计资料来源于上海海关,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
二、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国际收支手册》中的相关标准进行统计。服务贸易统计范围包括加工服务,运输服务,旅行,建设,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
统计资料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
三、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统计范围是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等方式投资设立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在非上市公司中的全部投资及在单个外国投资者所占股权比例不低于10%的上市公司中的投资。
主要内容包括:外商直接投资方式、投资产业和国别地区等情况。
统计资料来源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
四、对外直接投资
对外直接投资指我国企业、团体等(简称境内投资主体)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境内投资主体通过直接投资在境外设立的各类公司型企业和非公司型企业。
主要内容包括:对外直接投资的项目数、投资总额。
统计资料来源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
五、对外经济合作
对外经济合作统计范围是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并具有法人地位的对外承包、劳务合作企业。
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完成营业额和对外劳务合作派出人员等。
统计资料来源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
六、旅游
旅游统计范围是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者。
主要内容包括:旅行社接待经营情况、旅游景点和星级饭店基本情况、国际旅游入境人数、国内旅游来沪人数和人均消费支出等。
统计调查方法:国内旅游者来沪人数和人均消费支出指标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其余数据均为全面调查。
统计资料来源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