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上海市统计局 2001-12-31统计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 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召开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两办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6月4日下午,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对大检查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市监察委、市司法局在上海分会场就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联合召开了本市《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对本市开展大检查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各调查单位,依法负有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被调查单位和个人,以及各民间统计调查组织。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统计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未依法办理统计登记、变更手续的;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不具备法定资格或未依法报经审批,违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的;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等统计违法行为。二、统计基础工作。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必需的统计人员;是否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制度是否健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这次大检查从6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分为动员和自查、重点抽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为了确保大检查的顺利进行,本市成立市《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本市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委、办、局和各区、县也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临时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