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举办中国诚信建设成果展系列活动的通知
 上海统计网讯:近日,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联合举办中国诚信建设成果展系列活动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统计局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联合举办中国诚信建设成果展系列活动的通知 国统字[200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计局、文明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国“共铸诚信”活动的深入开展,国家统计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于11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中国诚信建设成果展系列活动。
 活动将以弘扬诚信道德,规范市场秩序,树立诚信形象,增强社会信任为宗旨,以展览展示、论坛、文艺晚会等形式,展示全国共铸诚信活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丰硕成果,总结和推广各地诚信建设经验,促进区域经济及各行各业诚信建设的交流与合作。
 系列活动主要内容:
 一、展览展示:分为中心展区和专题展区。中心展区为“全国共铸诚信成果展”,主要以图片形式综合展示全国各地推动诚信建设的经验成就;专题展区分为“建设中国诚信地区”和“打造中国诚信企业”两部分,重点展示各地区和各行业的诚信典型。
 二、会议论坛:重点推出“中国诚信建设高层论坛”,邀请政府高层官员、知名专家介绍我国诚信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划部署、成功经验,探讨中国特色的诚信建设之路。同时推出“全国诚信体系建设研讨会”、“中国企业诚信论坛”等专题论坛活动。
 三、主题晚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办《诚信中国》大型主题文艺晚会。晚会以弘扬诚信为主题,原创性与经典性相结合,由中央电视台播出。
 成果展系列活动由中国诚信建设成果展组委会组织实施,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参展参会单位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申报,组委会将按照统一的诚信评价体系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除展位租赁和会务费外,参加各项活动概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活动具体细则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  联系电话:010―63361172、63361173(传真)  国家统计局(章)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章)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章) 国家税务总局(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章) 二○○四年七月九日  2004-07-22 上海统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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