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统计网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本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摸清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的人口总量、结构及居住等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并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相对准确的依据,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本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涉及全市19个区县的200多个街道、镇、乡,规模较大。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如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点。 二、关于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调查任务,成立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这次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统计局负责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支持有关工作。 三、关于调查的工作人员和所需经费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选调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其他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搞好工作人员的选调和招聘。开展调查所需的经费,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属本市地方财政负担的部分,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件: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05-03-01 上海统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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