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国家统计局确定六条具体要求

上海市统计局 2005-03-22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国家统计局确定六条具体要求


   &nbsp按照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部署,国家统计局党员在学习动员阶段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广泛讨论,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归纳整理,提出初步意见,又经各单位讨论,将修改后的意见报局党组。3月18日下午,经局党组讨论确定,国家统计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是:

   &nbsp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求真务实,依法统计;
   &nbsp刻苦钻研,练好本领;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nbsp廉洁自律,顾全大局;改革创新,争当一流。

   &nbsp中央在《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国家统计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此提出要求,各党支部(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各项工作,引导和帮助党员写好党性分析材料。每位党员同志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要求和我局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看一看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不够,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估价自己。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帮助下,写出一份高质量的党性分析材料。在此基础上,明确整改方向,查找出的问题,能改的马上就改,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新变化。

   &nbsp2005-03-23   中国统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