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投资与经营环境问卷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5-08-03


关于开展企业投资与经营环境问卷调查的通知


   &nbsp各有关企业:

   &nbsp为了解和反映企业投资与经营环境状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制定相应的企业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120个城市进行一次专项调查。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投资与经营环境问卷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5]71号)的要求,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bsp一、调查目的

     了解和反映我国企业的投资与经营环境状况,研究与投资环境相关的公共政策及企业经营战略问题,为各级党政领导进行宏观决策和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依据。

   &nbsp二、调查范围

     部分制造业的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具体名单另发)。

   &nbsp三、调查对象

     抽中企业的企业负责人、会计和人事部门负责人。

   &nbsp四、调查表式和内容

     调查表式包括两套问卷:

    (一)企业负责人问卷。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限制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因素、与产品批发商和零售客户的关系、与原材料供应商的关系、劳动力与内部激励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及服务、国际贸易、融资、总经理和董事会的基本情况、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等。

    (二)企业会计和人事负责人问卷。内容包括企业的产权构成、财务状况、劳动力统计等。

   &nbsp三、调查方式

   &nbsp根据不同调查对象和调查问卷的内容,分别采用两种调查方式:

    (一)走访调查。企业负责人问卷采用调查员走访调查的方式。即由指定的调查员走访选中企业的负责人(厂长或总经理)进行现场直接调查。为了提高调查效率,企业负责人问卷可事先发给样本企业。

    (二)发表调查

   &nbsp企业会计和人事部门负责人问卷采用发表调查的方式。即调查员应在走访前将调查问卷发给企业。调查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访问后,再与企业会计和人事部门负责人会面,审核、查收其填报的问卷。

   &nbsp四、填报要求

    (一)问卷中的全部问题不能空填。当问卷中的数量指标为0时,请填“0”;某项问题不适应本企业情况时,请填“NA”;企业拒绝回答的问题,请填“REF”。

    (二)问卷中的行业大类代码、行政区划代码、企业编码和调查员编码等四项,由市统计局下发给企业,各企业核实后再填写(企业编码和调查员编码不能修改)。

   &nbsp五、组织实施及上报时间

   &nbsp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投资与经营环境问卷调查方案》的要求,本次专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布置)和数据处理,有关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区县统计局负责本部门、地区抽中企业调查表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请各调查企业于8月25日前将《企业投资与经营环境调查问卷(企业负责人填报)》和《企业投资与经营环境调查问卷(企业会计和人事负责人填报)》报送有关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或区县统计局,其他由市统计局直接调查的企业请于8月13日前将报表报送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联系地址:威海路48号1709室,邮政编码:200003,联系人:孙德麟、付鳌琦、陈铭,联系电话:53857587,53857583,53857584。

   &nbsp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被调查企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如实填报,按时报送。

   &nbsp附件另发
    
            
                                                            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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