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积极作好全市工业企业网上直报工作    

上海市统计局 2005-08-31

市统计局积极作好全市工业企业网上直报工作

上海统计网讯:为了适应统计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提高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和调控经济运行的水平,建立起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快速反应平台及信息互动渠道,市统计局决定从今年四季度起,在本市的全部13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实行统计报表的联网直报。

   &nbsp具体目标要求是:9月底之前完成1300家联网直报企业的培训;大中型工业企业参加联网直报全年要达到总数的80%以上。市统计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2005年对各相关企业统计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nbsp为积极落实联网直报企业相关工作条件,市统计局要求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大中型工业企业具体落实,加强对新入网企业的宣传、培训及业务指导。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上网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好跟踪服务。要求各联网直报企业要配备相应的统计人员和计算机设备,并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各项培训,确保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完成。

   &nbsp市统计局将及时总结建立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工作的经验,为在本市全面实行所有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奠定基础。

 

附件:联网企业直报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5]67号)精神,市统计局就今年下半年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和原5000家企业报表制度修订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1、为推动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开展,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不增加新的统计内容,各企业只须报送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GY201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GY202表)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及订货情况”(GY203表)。报送时间按照市统计局的规定执行:GY201表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2日,GY203表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3日,GY202表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13日。

2、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全部大中型企业实现网上报送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在此期间,企业原报送渠道仍然不变,两种报送方式并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实现报送方式的并轨和数据的衔接。

3、从今年下半年起,暂停报送原5000家联网直报企业报表制度中的“工业产、销、存及订货情况”(B221表)、“工业企业投资、科技开发及劳动情况”(B222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B223表)报表。

4、保留“工业生产与经营预计完成情况”(B224表),报送范围仍为原5000家工业企业,报表内容与报送时间不变。

5、为保证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市统计局将在9月对各单位有关统计人员分批进行培训,培训通知另发。


   &nbsp2005-09-01 上海统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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