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初步界定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调查表的填报对象
上海市统计局 2005-12-07上海统计网讯:2006年,我国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考虑到本市正在加快推进郊区建设的“三个集中”,即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的方针,根据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的需要和专家的建议,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正抓紧做好《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的研究设计工作。日前,已对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中主要调查表的填报对象作了初步界定:
(1)农村住户调查表的填报对象
一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农村住户,包括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外来户;二是户籍仍是本市农业人口、但已不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离地或失地的农户。离地农户是指自己承包土地,但不直接经营土地,以转包或其它土地流转的方式由他人或集体代为经营土地的农户,他们通常主要是以租金、股金或分红的方式取得土地收益。失地农户是指自己已没有土地(村集体土地已全部被征用)、但户籍仍是本市农业人口的农户,他们每年则主要从村集体资产经营中得到相应的补偿回报,如征用地补贴、养老补贴、分红、以及其它福利性的收益等。
(2)非住户类农业经营单位调查表的填报对象
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全部单位,包括非农系统所属的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如农工商集团、劳改局、大专院校、科研部门、部队系统等下属的农场和各种第一产业经营单位。
(3)行政村调查表的填报对象
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从2004年起已由行政村改为居委会,但目前仍有农户的居委会。
(4)乡镇调查表的填报对象
是指在本市郊区的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和浦东新区等共十个区县范围内的全部乡镇,不包括本市其它九个市中心区所属的镇。
(5)农业土地卡片的调查对象
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农业土地的所有乡镇、农场、林场、牧场和非农系统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