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农业普查的内容组织实施办法及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上海市统计局 2006-03-15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上海市统计局局长
  潘 建 新

(2006年2月23日)


延照副市长,各位领导:

刚才,崇新同志已将全国农业普查的基本要求和本市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并将普查方案的设计思想作了说明。下面,我主要就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组织方式、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以及下阶段的主要工作作一汇报。

一、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

2006年将开展我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本市正在加快推进“三个集中”,各项工作都需要信息作为决策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需要和专家的建议,我们根据需要与可能,适当补充有关郊区“三个集中”的普查内容,目的是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本市“三农”的家底,为规划和实施“三个集中”提供服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郊区提供服务,为加快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服务。

(一)主要补充的普查内容

1、农户宅基地使用情况。主要是为了摸清本市农户住房总量、结构、房屋出租收益、宅基地使用等情况。

2、农户家庭成员的社会福利情况。主要是为了摸清本市农户家庭成员参保的基本情况和实际享受的社会福利情况。

3、重点养殖户和养殖大企业经营以及畜禽粪便处理情况。主要是为了摸清本市重点养殖户和养殖大企业产业化经营、资源循环利用,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

4、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村务公开情况。主要是为了摸清本市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村务公开、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5、农村土地流转和外来户经营情况。主要是为了摸清本市农村土地流转形式、规模,以及外来户经营农业的数量和特点等情况。

6、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情况。主要是为了摸清农村城市化状况。

结合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本市补充的普查内容,这次普查的全部项目共62个、约500个指标。普查表式具体分为六张表,即住户类普查表、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农业土地利用普查表。

(二)可以提供的重大基础信息

根据上述设计的普查方案,本市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摸清十个方面的重大基础信息:

1、基本摸清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等基础信息,是科学规划农业劳动力转移、提高务农人员素质、优化农业经营结构和组织结构、加强科技兴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依据。

2、基本摸清离地和失地农民的总量、类型、地区分布、以及他们参加社会保险、就业和收入、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是进一步完善安置政策、规范集体资产使用和收益分配办法、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

3、基本摸清外来人员在本市经营农业的总量和经营情况,以及劳动力素质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是建立准入标准、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4、基本摸清重点养殖户和养殖大企业产业化经营、资源循环利用,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基础信息,是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治理农业污染的重要依据。

5、基本摸清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的总量、服务能力和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是加快建设集约农业、科技农业、市场农业、循环农业、服务农业,率先实现都市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依据。

6、基本摸清农民家庭宅基地利用和住房等基础信息,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依据。

7、基本摸清农业土地资源总量、地区分布、利用状况和经营权转移等基础信息,是制定农业土地保护政策、规划和调优农业用地结构、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依据。

8、基本摸清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村务公开、集体经济收支和债务清欠、农村社区环境建设等基础信息,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郊区的重要依据。

9、基本摸清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等基础信息,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扩大非农就业、建立农村居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依据。

10、基本摸清农民生活质量及居住向城镇集中的基础信息,是合理规划城镇体系、实行分类引导、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办法

(一)普查对象

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本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类型的单位、农村住户、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

1、农村住户。一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和经营农业服务业的农村住户,包括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和经营农业服务业的外来户;二是户籍仍是本市农业人口、但已不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离地或失地的农户。

2、非住户类农业经营单位。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全部单位,包括农工商集团、大专院校、科研部门、监狱管理局以及军队系统等各种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

3、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服务业经营的全部单位,包括非乡镇系统从事农业服务业经营的单位。

4、行政村。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从2004年起已由行政村改为居委会,但目前仍有农户的居委会。

5、乡镇。是指郊区9个区县(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和浦东新区所属范围内的全部乡镇,不包括市区所属的镇。

6、农业用地的普查对象。是指本市有农业土地的所有乡镇、农场、林场、牧场和非农系统的单位。

(二)普查时间

普查指标分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的标准时间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标准时期是2006年1月1日到2006年12月31日。

(三)普查组织实施方式

本市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各郊区县和浦东新区的农业普查以块为主,由各郊区县和浦东新区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农工商集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以及市直属局系统内的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单位和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的普查实行以条为主,可根据各自特点、在与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后,制定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军队、司法系统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可抄送所在地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普查数据处理

农业普查数据的处理由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全国要求采用光电扫描处理,本市根据第一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经验和各郊区县、乡镇信息化程度,拟不采用光电扫描处理方式。

(五)普查资料开发

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部普查准备工作完成后马上着手研究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并组织区县农普办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三、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本市的实际,下一阶段要着重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普查各级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本市郊区10个相关区县均已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经费编报审批也已基本完成。下一阶段市农普办主要就乡镇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等情况向区县农普办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各级普查组织实施等配套工作的如期落实。

(二)认真做好普查工作规划细则的编制工作

重点是根据国务院农普办的要求,并结合本市特点制定《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各层次的工作目标,抓紧制订普查实施细则、培训计划、培训教材、数据处理方案、宣传纲要、质量管理等系列文件。

(三)认真做好普查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农普办的要求和本市实际,初步计划在今年3~4月间在各区县各选一个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普查方案的小规模试点工作,以通过普查试点,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市普查方案提供依据,为全面开展普查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目前正抓紧设计试点方案,并落实完成试点的相关材料的编写、印刷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要根据全国农普宣传纲要要求,结合本市农村和农民的特点,充分利用墙报、标语、广播、电视等宣传方式有重点、分阶段、适时开展宣传动员,做到农村家喻户晓。

(五)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培训与管理工作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是农业普查质量的关键,要抓紧落实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配备和业务培训,并实行上岗目标管理,确保普查工作人员的素质。

(六)认真做好普查前的调查摸底工作

农业普查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是搞好现场调查的基础,考虑到近年郊区行政区划变动较大,应明确镇、村行政区划界线,做好普查小区的合理划分,严防遗漏或重复交叉。及时做好普查小区地址码的编制工作,及时摸清普查小区住户的基本情况,以明确普查范围和对象,切实做到不重不漏。

(七)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抓紧编制数据处理方案和普查质量控制方案,严格落实普查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数据处理顺利进行。

(八)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系列开发的规划工作

要广泛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就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的系列开发的立项、招投标组织等工作早作规划和准备,积极扩大普查成果,主动为社会提供普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