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查总队开展企业(集团)统计执法大检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8-06-16为了规范企业(集团)的统计行为,确保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海调查总队于2008年6月集中开展本市企业(集团)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共分两个阶段,各企业(集团)自查阶段已于6月上旬完成,目前进入抽查阶段。在总队法规制度处和局法规处人员的指导下,统计监测处对抽中企业(集团)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主要涉及2007年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中的企业资产、人员结构、金融和经济运行状况等。检查将于6月下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