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统计部门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学习贯彻《处分规定》

上海市统计局 2009-07-28

为全面、准确地理解、掌握和运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近日,杨浦区、奉贤区和崇明县等区县统计部门积极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学习贯彻《处分规定》。通过学习和培训,区和街道、镇两级政府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相关统计人员深入了解理解《处分规定》的有关内容,巩固了统计法律知识,增强了依法统计的意识。

崇明县统计局组织全县18个乡镇、富盛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统计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会上,法规科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处分规定》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实施主体及其处分权限、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等方面的内容。

杨浦区统计局召开学习贯彻《处分规定》培训会,各街道、镇统计站站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深入研读和详细讲解了《处分规定》,从《处分规定》颁布的重要意义,如何切实履行职责以及如何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等方面展开了激烈讨论。

奉贤区南桥镇结合“五五”普法规划,举办了第一期法律法规培训班。西渡经济园区管辖内的规上工业企业共50余统计人员参加培训。会议主要学习了制定《处分规定》重要性和必要性、《处分规定》对统计违法违纪主体的设定、《处分规定》在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具体规定等,同时还学习了修订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会议要求要结合南桥镇统计工作的实际,根据区统计局“依法统计、规范统计、真实统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业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做好工业能源统计;做好网上直报工作。

本区域包含关怀版按钮、无障碍按钮、智能问答按钮、微信公众号按钮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