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市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局机关、总队及(区县调查队)以及各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统计局关于继续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局、总队“小金库”治理自查阶段工作已经结束,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要求,重点检查的抽查面不得低于30%,重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津贴补贴经费来源核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综合检查、清理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治理等,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会议对区县调查队近期财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三是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落实三项经费的压缩;四是具体做好接受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统字[2009]67号)和统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三项经费的压缩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加强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