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查总队多环节严把消费价格数据质量关

上海调查总队 2010-03-03

为切实做好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工作,提升数据质量。上海调查总队严把数据质量关,对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四个阶段提出具体要求:

(一)把握基础资料搜集、整理阶段的质量控制

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各郊区县的网点、代表规格品,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召开不同商业类别行业研讨会等举措,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了解市场销售和居民消费的特点、趋势,为网点和规格品调整,权数的计算做好准备。

(二)把握样本、代表规格品选取落实阶段的质量控制

严格按国家方案的要求和原则,以五个商业集中区为中心,向四周扩展选取、落实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依据居民消费支出结构,运用重点及典型调查、原始记录摘录等方法,计算出适合2011年使用的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权数。

(三)把握价格数据搜集阶段的质量控制

坚持对调查人员和工作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和健全调查人员职业工作守则,推行数据质量差错奖惩办法,确保调查人员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保证所采价格准确无误;保证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3次对调查人员的采价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督导,确保整个采价过程不违规;充分利用手持数据采集器的GPS定位和记录功能,定时监控各采价点的数据采集情况;在样本超市、商场建立月报制度,按月登记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校验采价员的采价结果。

(四)把握价格数据整理、审核、汇总阶段的质量控制

对价格资料实行三级联审制度:即调查人员自审;总队工作人员对价格的准确性、可比性、价格异常、逻辑关系、价格波动原因进行二审;初步汇总结果出炉后,进行计算机“超标”审核和人工异常指数查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