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上海市统计局 2010-10-31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本市从今年6月份起,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统计执法大检查,经过宣传动员和自查、重点抽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现已顺利结束。此次大检查得到了全市各级领导重视,上下认识统一,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较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为加强对大检查的统一领导,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和上海调查总队联合成立了上海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市统计局和各区(县)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向全社会介绍有关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公布统计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为大检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大检查,各级统计、监察、司法等部门建立了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大检查顺利开展。各级统计部门有关专业处(科)室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组织自查和重点抽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大检查重点抽查阶段,上海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6个检查组,直接抽查了89家单位,并结合专项统计巡查、人口普查工作推进、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等工作,对嘉定、奉贤、虹口、闸北等4个区进行了重点抽查,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巡查工作,推动了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据统计,在整个抽查阶段,全市参加重点抽查人员达2847人次,重点抽查了770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