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015年,是本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也是统计发展和改革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四大工程”,努力践行“三个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认真做好本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近日,市局、总队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法宣办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
规划明确,统计“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包括各单位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负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三上”企业等重点单位统计人员。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分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共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从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从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至2015年下半年结束。
本市将通过新一轮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宣传统计工作,广泛深入地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统计机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以及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