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

上海市统计局 2012-02-05

近日,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保障企业一套表等四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通知要求,为依法组织开展企业一套表工作,进一步明确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市统计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本次告知采取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向调查单位寄送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形式,向全市纳入企业一套表和网上直报范围的所有调查对象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寄送对象共计近5万家,包括: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范围的“三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市联网直报范围的“三下”及金融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社会服务业单位。在寄送纸质告知书的同时,还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放置于市统计局数据采集处理平台首页,便于广大网报单位及时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