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赴江苏省调研地方统计立法工作

上海市统计局 2016-06-11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有序开展《上海市统计条例》修订工作,近日,由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戴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龚梅华和市统计局局长王建平带队,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统计局组成调研组一行8人,赴江苏省人大和江苏省统计局开展地方统计立法和统计工作经验学习调研。

此次调研主要采取座谈交流方式,江苏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晨曦,省人大财经委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吕小鹏,省统计局局长徐莹,副局长刘兴远等有关领导陪同参加调研。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认真学习了《江苏省统计条例》起草思路和立法经验、江苏省地方统计立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法、《江苏省统计条例》颁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上海地方统计立法工作的建议。特别是重点学习和了解了江苏省在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统计部门调用部门行政记录、统计部门建立信用制度情况、政府和企业委托统计、"大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及立法思路和经验。王建平对江苏省对此次调研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加强省市之间学习交流,共同推进统计法治和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下阶段,市统计局还将认真梳理、学习借鉴江苏省的统计立法经验,并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统计条例》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