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完成全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评价工作

上海市统计局 2016-08-1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商资函﹝2016﹞192号)要求,市局于8月初完成了全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评价数据统计测算工作。

统计测算基于开发区提供原始企业名录,严格按照现行统计制度、方法和标准,进行名录比对、数据汇总与增加值核算,全面客观反映开发区2015年经济发展状况。市统计局作为此次考评工作的重要协助部门,切实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安排局普查中心、核算处、工交处、能资处、投资处、贸经处、社科处和人口处等部门,配合市商务委对本市六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河泾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开发区所在行政区的2015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汇总测算。

由于此次数据统计测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各相关处室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秉承严谨求实的精神,及时加强与市商务委外资处及6个开发区相关统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克服困难,协同并进,确保任务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商务委及各开发区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