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然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6-05-24

上  海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沪调字〔2006〕7号


关于开展自然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有关区(县)农调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自然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6]85号)要求,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近期将对国家统计局抽选的331个行政村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民小组)广播电视覆盖盲村的情况进行统计核查。

  请各有关区(县)农调队按照《自然村基本情况调查方案》(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熊玲、金佳颖,联系电话:53857313、53851520。

  

  

  附件:

  1、自然村基本情况调查方案

  2、自然村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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