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本市房地产价格统计 调查企业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6-05-24

上  海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沪调字〔2006〕6号


关于增补本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近期国务院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六项政策措施的要求,为不断完善本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市房地产市场的销售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依据抽样调查的基本原则,决定新增以下企业为上海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单位(见附表)。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指定有关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填报房地产价格统计的相关报表。工作布置和具体业务培训另行通知。

  联系回执请于2006年6月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地址:威海路48号,传真电话:53851576,53851578。

  

  附件:

  1、新增上海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企业名单

  2、联系回执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上海市统计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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