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统计局、农调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上半年农村经济形势分析调研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06]47号)要求,决定近期在部分区(县)开展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 请有关区(县)统计局、农调队按照《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熊玲、金佳颖,联系电话:53857313、53851520。 附件: 1、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方案 2、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问卷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上海市统计局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内容 通过对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了解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相关政策在农民工中的知晓情况,以及本市郊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的各项措施实施成效情况。 二、调查范围、对象 选择来沪务工农民相对集中的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嘉定区开展调查。 三、调查方式 采取调查员直接与农民工访谈的调查方式,或开座谈会的调查形式。 四、调查样本数量 调查总量为250个,在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嘉定区五个区中开展,每个区完成50份调查问卷。各有关区选择5个镇、每个镇完成10份调查问卷。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对有关区调查人员培训。各区负责选择调查点,以及完成调查问卷填报、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6月22日前,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完成有关区调查人员业务培训。 (二)6月26日前,农业调查处负责下发调查数据录入程序。 (三)7月12日前,有关区完成现场调查,数据录入及审核。 (四)7月12日,各区上报调查资料。上报方式:通过FTP传输到农业调查处ndd1目录下(ftp:/home/ndd1/农民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