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制造业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6-12-05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沪调字〔2006〕24号


关于开展2007年制造业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的通知

各调查企业:

  采购经理指数(PMI)是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针,也是全球备受关注的先行指标之一。为了编制中国制造业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布置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6]185号)及《关于开展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决定于2007年分别在本市部分企业开展制造业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现就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制造业、非制造业(包括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调查对象:企业采购(或供应)经理,即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原材料采购(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门经理。

  (三)调查内容:企业采购(或供应)经理对企业经营活动、采购及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制造业主要包括对生产、订货、采购、价格、库存、人员、供应商配送、采购方式等情况的判断(表式见附件1中“二、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非制造业主要包括对业务总量、新订单(客户需求)、存货、投入价格、企业员工、供应商配送等情况的判断(表式见附件2中“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

  (四)调查方法:本调查为抽样调查,以全国为总体,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抽取样本。全国共抽取730家制造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1200家非制造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作为样本单位。其中本市被抽取制造业调查企业42家(名单见附件1中“三、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企业名单”),非制造业调查企业88家(名单见附件2中“三、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企业名单”)。

  (五)调查时间与方式:本调查为月度调查,由企业负责采购(或供应)的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填报《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或《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并将问卷在每月20日前直接上报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710室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何  愉  金雅娟

  联系电话:53857605 53851592

  传真:53851570 53851591

  

  附件:

  1.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方案

  2.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上海市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方案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06年11月

  

  一、《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填表说明

  

  (一)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1、调查范围:制造业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

  2、调查对象: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即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原材料采购(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门经理。

  3、调查内容:采购(或供应)经理对企业采购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订货、采购、价格、库存、人员、供应商配送、采购方式等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二)指标解释

  1、生产量: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生产的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主要产品的实物数量。

  2、产品订货:是指企业根据报告期内正式签定的订、供货合同计算出的主要产品的订货数量。对于自建销售网点的企业,订货量要包括各销售网点向企业生产总部申请的要货量;对于由代销商负责销售产品的企业,以双方商定的本期将要向代售商发送的下一期供货量为本期订货量;对于采取来料加工或提出技术要求进行定制产品生产的企业,以最初签定加工合同的时间作为当期订货量填报。

  3、出口订货:是指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产品订货数量中用于出口的部分。

  4、现有订货:是指企业报告期末止累计现存的产品订货数量,也就是说到报告期末止企业仍未兑现的订货数量,即所有订货量扣除已执行完的订货数量和中途取消的订货合同的订货量,还有多少没有执行的订货数量。

  5、产成品库存:是指企业报告期末止已经生产并验收入库但尚未售出的主要产品的产成品库存的实物数量。

  6、采购量:是指企业报告期内购进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零部件)的实物数量。

  7、进口:是指企业报告期内进口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零部件)的实物数量。

  8、购进价格:是指企业报告期内购进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零部件)价格的简单平均水平。

  9、主要原材料库存:是指企业报告期末止已经购进并登记入库但尚未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的实物数量。

  10、生产经营人员:是指企业报告期末主要生产经营人员的数量。

  11、供应商配送时间:是指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交货时间。

  (三)注意事项

  1、主要产品的确认:根据企业产品产量比重或主要经营活动进行确认,通常是指产量比重较大或企业通常认可的一种或若干种主要产品。

  2、主要原材料的确认: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消耗量较大或经常使用的一种或若干种原材料,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

  3、主要原材料名称列示:在列示价格上升或下降、供应短缺的主要原材料名称时,一般使用通用名称,不使用专用名称。

  4、原材料提前订货时间:是指企业所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分为国内采购的生产用原材料、进口的生产用原材料、生产或维修用零部件、生产用固定资产)需求提前多长时间(大约数)进行订货,不包括套期保值或投机用的原材料。

  5、“持平”选项的界限:“持平”或“基本持平”选项的界限主要由企业采购经理根据自己平时的经验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价格变化幅度在±2%以内可以视为“基本持平”,而其他指标变化幅度在±5%以内可以视为“基本持平”。

  6、对比期的确定:对于流量问题(时期指标,如生产量、采购量等),对比期为上个月;对于存量问题(时点指标,如库存量、人员等),对比期为一个月前。

  (四)填报要求和报送时间

  本调查表为月度报表,由企业负责采购(或供应)的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填报,直接上报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上报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710室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何  愉  金雅娟

  联系电话:53857605 53851592 传真:53851570 53851591

  

附件2

  

  上海市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方案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06年11月

  

  一、《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填表说明

  

  (一)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1、调查范围: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非制造业行业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产业活动单位。

  2、调查对象:上述调查范围内的非制造业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非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主管采购(或供应)的经理,即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原材料采购(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门经理。

  3、调查内容:采购(或供应)经理对企业经营活动、采购及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主要包括对业务总量、新订单(客户需求)、存货、投入价格、企业员工、供应商配送等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二)指标解释

  1、业务总量:是指企业报告期内完成的业务活动的总量。企业可根据客户数、销售量、工程量或完成投资等实物量进行综合评价。

  2、新订单(客户需求):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签定的服务、生产订货合同或收到的其它形式的需求总量。不考虑本月是否能完成。客户需求和业务同时发生,没有新订单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情况填报。

  3、国(境)外新订单:是指企业报告期内与国(境)外的企业签定的服务、生产订货合同或收到的其它形式的需求总量。

  4、未完成订单(业务):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尚未完成的业务量。各行业可根据行业特点选取对应的指标反映未完成订单(业务)的变化情况。例如:建筑业参照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参照业务预订完成情况;批发和零售业参照购货合同完成情况等。

  5、存货:是指企业报告期末为销售、生产或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和物料等。

  6、投入价格: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投入(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商品,工资、奖金,贷款利息、租金等)的价格水平。

  7、收费价格:是指企业报告期内提供的主要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收费)价格水平。

  8、企业员工: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在本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实有人员数,包括临时工和合同工。

  9、供应商配送时间:是指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交付商品(或服务)的时间。

  10、业务活动预期:是指对本企业未来6个月内业务活动整体水平的预测。

  (三)注意事项

  1、列示项:在填写051和10项的“主要投入中价格上升或下降的项目”、“生产经营中需要的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使用常用名称,不使用专用名称。

  2、选项的界限:对“基本持平”、“变化不大”、“差别不大”选项的界限由非制造业企业填表人根据经验进行选择判断。一般情况下,价格变化幅度在±2%以内可视为“变化不大”,而其他指标变化幅度在±5%以内可视为“基本持平”或“差别不大”。

  3、对比期的确定:对于流量问题(时期指标,如客户需求等),对比期为上个月;对于存量问题(时点指标,如存货、从业人员等),对比期为一个月前。

  (四)填报要求和报送时间

  本调查表为月度报表,由企业负责采购(或供应)的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填报,直接上报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上报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710室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何  愉  金雅娟

  联系电话:53857605 53851592 传真:53851570 5385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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