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7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8-02-24
|
|
关于报送2007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及有关单位: 国民经济核算是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为确保2007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请你们将2007年度部门会计决算报表报送市统计局一份。凡财务数据尚未公开的单位请以保密件报送,我局对所有报送资料将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予以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3月31日前。 二、报送内容: 1、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全套)。 2、行政事业单位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全套)。 3、企业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中应包括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如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报表不进行汇总,则应将下属单位的财务报表一并上报)。 报表请寄:威海路48号1711室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冯晓华 胡宇慧 联系电话:53851548 53851594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
|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