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农村医疗情况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8-06-29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上 海 市 统 计 局
沪调字〔200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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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市农村医疗情况调查的通知 |
各郊区(县)统计局、调查队,浦东新区统计局: 近年来,本市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力度,健全郊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农村居民的就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为了解本市农村医疗服务状况,客观反映农村居民在就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完善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市统计局决定在本市郊区(县)和浦东新区(农村地区)开展一次农村医疗情况专题调查。 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居民医疗情况、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情况和区(县)卫生局有关农村医疗统计情况。请有关区(县)统计局、调查队按照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现将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于2008年7月底前将调查问卷及电子数据文件上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村住户调查处。 联系人:徐节玉 钱文杰 电话:53857285 53851567 电子信箱:xujy@mail.stats-sh.gov.cn qianwj@mail.stats-sh.gov.cn 附件:上海市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方案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上海市统计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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