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指示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9-02-23


上  海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沪统字〔2009〕6号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指示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市有关委、办、局(公司)统计部门:
  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指示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09年全市统计系统务虚会和工作会议的学习贯彻要求,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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