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2-02-27

【AC5303000-2012-001】

沪统字〔20123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及其单位:

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是各级政府部门宏观经济管理、科学决策和国际间交流对比的重要依据。为及时掌握重点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确保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正常进行,请各有关单位按时向我局报送2011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我局将按《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报送资料予以保密。

报送内容为财政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报送范围为资产负债表、损益明细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企业(集团)报送合并报表;金融业企业按照本外币合计口径报送报表。

2.行政事业单位报送全套会计决算报表。

报送方式采用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报送时间为430日之前。

联系地址:威海路481711室(邮编:200003

 上海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联系 人:冯晓华       张志远

联系电话:53851548    53857495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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