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申请调拨移动终端设备的函
上海市统计局 2014-12-11【AC5303000-2014-019】
沪统函〔2014〕31号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申请调拨移动终端设备的函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1月,我局根据国务院文件(《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统一购入9700台移动终端设备(以下简称PDA,其资产账面总额为991万元),用于上海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三经普”结束后,为满足各区县统计局调查数据处理的后续需求,提高设备利用率,拟将其中9059台PDA(资产账面金额为933.077万元)调拨至各区县统计局管理和使用(详见附件)。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上海市统计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