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消费支出 上海市统计局 2009-11-02
定义:指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居民和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全部消费支出。而这些消费支出所对应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本地制造的,也可以是从外国(外地)购买的。
指标解读:最终消费支出按照消费的不同主体,可以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是常住居民对全部消费性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政府消费支出是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消费支出,以及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2008年上海最终消费支出约69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左右,与欧美等发达国家70—80%的最终消费率相比,尚处于较低的水平。
计算公式:最终消费支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
统计方法:农村、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是利用农村、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调查资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统计数据进行核算。
政府消费支出是利用财政预算内及预算外有关事业费支出中属于经常性业务支出项目进行核算。
统计及发布人:上海市统计局
统计频率:年度
发布形式:《上海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