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海市统计局 2009-11-02

定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城镇从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率。

指标解读:该指标是及时掌握和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和地方研究制定劳动就业政策,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失业与经济增长具有负相关性,即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期时,就业情况较好,失业率就较低;反之,当经济运行处于衰退期时,就业情况较差,失业率较高,这就是西方经济学著名的菲利普斯定律。

计算公式: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从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0%。

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是指具有上海市城镇户口,在法定的劳动年龄段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已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统计方法:全面调查

统计及发布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统计频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月度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年度统计

发布时间:年度数据在《上海统计年鉴》上公布

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城镇居民的登记失业率,不包括农村的剩余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