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用水量 上海市统计局 2012-03-30

重复用水量:指在企业内部,对生产和生活排放的废水直接或经过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不包括企业从城市污水处理厂购买的中水和符合企业用水标准的废水。企业废水在报告期每重复利用一次,计算一次重复用水量。

统计范围:年定报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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