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全市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923.53亿元,相当于上海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1%。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 75.3%,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 年日均值39微克/立方米,下降13.3%。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59.1%,劣V类水质断面占比为18.1%,分别比2014年提高36.7个和下降44.1个百分点。全市平均区域降尘量下降8.9%。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831.70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2.4%。全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达24650吨/ 日,其中焚烧13300吨/日。全年清运生活垃圾899.5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绿色账户新增覆盖210万户,全市已累计覆盖400余万户。嘉定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点火运行。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加大。2017年,上海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有力有效推进,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高标准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整治不规范中小养殖场,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持续下降,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河长制”
2017年1月,上海发布《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上海市全面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三级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共7781名干部担任各级河长,覆盖了上海全市所有河湖、小微水体。此外,各区结合实际探索设立民间河长、河道监督员等3441 人。各级河长是河湖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负责河道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截至 2017年9月,上海提前16个月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截至2017年11月,上海完成河道整治1622千米,中心城区水质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