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本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08-10-16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将农民增收放在“三农”问题的核心位置,促进农村居民非农就业,出台提高“镇保”、“农保”养老金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多项惠农政策,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增加农民收入,使本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据对本市6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42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增幅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6530元,增长4.4%。

一、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69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9个百分点。其中,在企业中劳动得到收入4964元,增长10.9%;从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1277元,增长4.4%;提供其他劳务收入684元,增长7.7%。

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工资收入有所增加。据调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多数企业用工制度更加规范,特别是企业中的熟练操作工和技术人员的工资收入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增幅普遍在5%-10%。二是新增非农就业人员拉动工资收入增长。前三季度,新增非农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达2000多元,对工资收入增长贡献率达30.5%。三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40元提高至960元,增加120元,这对农村居民中就职于超市营业员、公司保安和餐饮服务员等人员的增收影响较大。四是提供劳务收入有所提高。据调查,有劳务收入的农村居民人均劳务收入5103元,增长9.8%,主要是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打零工日工资标准均有所提高。

2、家庭经营收入下降一成多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57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2%。其中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403元,增长0.8%。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微幅增长来之不易。今年以来,农产品出售价格较高,农业生产补贴力度加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有所恢复,并取得夏粮丰收。但由于农资价格上涨较大,抵消了部分农村居民的生产盈利。前三季度,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户纯收入增长4.4%,从事牧业、渔业生产的农户纯收入均增长1倍多。人均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纯收入175元,下降30.3%,主要是小作坊式的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形式难以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

3、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68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其中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137元,增长39.8%,主要是松江区、青浦区、宝山区等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增长较快。

人均财产性收入中的房屋租金收入为394元,增长7.4%。目前,农村居民租金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已达57.9%,租金收入高低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据调查,前三季,度出租房屋的农户数比去年同期略有减少,同时户均租金收入增长9%,并且租客有从近郊逐步转向远郊的迹象。近郊地区出租房屋农户数下降12.7%,远郊地区增长16.5%。

4、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246元(注),比去年同期增长35.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8个百分点。其中,养老金收入为1245元,增长50.2%;医疗费报销收入75元、救济金收入35元,分别增长1.3倍、20.7%。

养老金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加。9月底,本市调查户中共有434位老人领取养老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6人,增长14.8%;二是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本市今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镇保”、“农保”养老金发放标准。“镇保”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对“农保”月养老金低于172元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60元。

二、五等分分组情况

1、五等分分组可支配收入情况

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五等分分组数据来看,各收入组的可支配收入全面增长。高收入组、中高收入组均增长12.1%,中低收入组增长9.7%,低收入组与中等收入组分别增长8%、7.6%(见表1)。

2、扶贫政策落实和财政补贴拉动低收入组收入增长

五等分分组数据中,农村居民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8%。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7%,转移性收入增长40.2%,两者共同拉动低收入组收入增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以及对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的本市农村居民家庭发放就业专项补贴,这些政策对提高低收入组工资性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4月1日起,本市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3200元;7月1日起,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补贴(价格)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直接拉动了低收入组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3、中高收入组与高收入组财产性收入增长喜人

前三季度,中高收入组与高收入组财产性收入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6.9%和28.3%。其中,租金收入分别增长21%和16.2%,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3.6个和8.8个百分点;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均增长一倍多。中高收入与高收入组的家庭财产积累较多,财产性收入水平已与其他收入组拉开一定差距。

表1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五等分分组情况 单位:元

指 标 名 称

人均

低收入组

中低收入组

中等收入组

中高收入组

高收入组

可支配收入

9429

3554

6296

9139

10876

18651

增幅(%)

11

8

9.7

7.6

12.1

12.1

三、生活消费支出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653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8元,增长4.4%,增幅同比有所回落。八大类消费支出“三升五降”,食品消费支出、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衣着消费支出、居住消费支出、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均有所下降。

1、食品消费支出增长较快,但部分消费量下降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消费现金支出259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6元,增长11.4%。受目前食品价格因素影响,食品消费支出价涨“量”不涨的现象明显。购买食品消费支出2211元,增长16.2%。其中,肉禽蛋奶支出698元,增长26.4%,而消费量却有一定程度减少,人均猪肉消费(11.9公斤)、牛肉(0.6公斤)、羊肉(0.6公斤)均下降一成以上;蔬菜、水产品的消费金额分别增长15.7%和13.4%,消费量却下降1.1%和2.8%。

2、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幅较大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现金支出53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5%。其中,购买药品支出133元,增长52.9%;医疗费支出353元,增长56.9%。主要是: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重症治愈效果较好,但高昂的重症治疗费用使得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进一步加快。

3、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有所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家庭设备消费现金支出40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8%。其中,购买日用品支出116元,增长2.7%;家具类支出67元,增长81.1%;机电设备支出145元,下降1.4%。农村居民购买洗衣机、电风扇、热水器、微波炉等家用电器有所减少,购买电冰箱、空调、抽油烟机则略有增加。

4、居住、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下降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现金支出129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7%。其中,装修生活用房材料支出182元,购买建筑生活用房材料46元,分别下降40.3%、50%;购房支出512元,增长26.4%;人均生活用电支出221元,用水支出47元,分别增长12.8%和17.5%。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现金支出62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2%。其中,购买交通工具支出87元,下降9.4%,主要是本市对摩托车尾气排放、行驶区域限制较多,以及受家用汽车市场繁荣的冲击,摩托车购买量下降54.5%,交通费支出103元,增长8.4%;购买通讯工具支出54元,下降27%,主要是手机购买量下降11.8%;通讯服务支出270元,下降2.9%。

5、衣着和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略有下降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衣着消费现金支出35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其中购买衣着支出354元,下降2.7%。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文教娱乐消费现金支出57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2%。其中,购买文教娱乐用品支出167元,下降6.7%,主要是购买彩电、影碟机、照相机数量均有所下降;教育服务消费支出289元,下降12.7%,主要是农村居民家庭在校学生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近一成(见表2)。

表2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

 

三季度

增长(%)

生活消费现金支出

6530

4.4

#服务性支出

2042

0.4

    食品消费支出

2594

11.4

    衣着消费支出

356

-2.5

居住消费支出

1296

-5.7

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

409

8.8

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

620

-5.2

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

576

-4.2

    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534

47.5

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

145

-24.1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方案》规定,2000年起,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转移性收入,需扣除财产性、转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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