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工业品价格年度调查产品自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06-10-15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沪调字〔2006〕18号


关于做好本市工业品价格年度调查产品自查的通知

各主管集团(公司)、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

  为了更好地做好2006年报和2007年月报定报及推广网上直报工作,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对照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1.目前贵单位上报的是否是本企业的主导产品?主要原材料是否有缺报或漏报情况?现上报产品(或原材料)已发生变化,请于11月15日前填写好工业品(原材料)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生产投资价格处。

  2.目前贵单位上报的各项调查资料是否按《工业品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填报?是否按要求设立企业基层台帐?

  3.每月选报产品价格是否做到同质可比?非价格变动因素是否予以剔除?

  4.目前贵单位负责工业品价格统计工作的人员是否配有电脑?所使用的电脑能否上外网?若不能上外网请说明具体原因。

  以上各事项请各调查企业进行自查,并于10月31日前与总队生产投资价格处专管人员联系(见附件2)。

  

  附件:

  1.工业品出厂价格基本情况

  2.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基本情况

  3.上海调查总队生产投资价格处专管联系方式

  

  

  

  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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