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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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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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季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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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景气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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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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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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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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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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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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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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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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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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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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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仓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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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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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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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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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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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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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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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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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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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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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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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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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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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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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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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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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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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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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景气调查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企业景气调查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样本企业,即工业(含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
二、采集渠道
当前,本市企业景气调查用户分为网上直报企业和非网上直报企业,其中,网上直报企业在当年3、6、9、12月的5日前登录上海市统计局数据采集平台HilAP3.0系统录入报送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非网上直报企业纸质或电子数据报送至发表单位(即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及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公司);发表单位在当年3、6、9、12月的10日前登录上海市统计局数据采集平台HilAP3.0系统将所属企业单位的调查表录入报送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
三、指标解释
1、企业家信心指数:指企业家对本企业所在行业当前总体运行状况的看法,具体分为“乐观”、“一般”、“不乐观”三种。
2、企业景气指数:指对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的概括,实际上是根据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及其他相关指标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作出的总体判断,具体分为“良好”、“一般”、“不佳”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