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型企业 2011-03-16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自2003年年报起,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即大型企业必须同时达到从业人员数≥2000人、主营业务收入≥30000万元、资产总额≥40000万元;中型企业必须同时达到2000人>从业人员数≥300人、30000万元>销售收入≥3000万元、40000万元>资产总额≥4000万元;其余的均为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