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云联网直报
1.企业端有批量上报功能吗?

目前系统不支持,当前支持的是针对单张报表可通过报表导入的方式实现上报。

2.企业同期数未导入或导入不全怎么办?

多数情况是由于填报企业所使用的浏览器存在缓存或者做过暂存,导致初始化规则未生效。可通过点击报表填报页面的“初始化报表”按钮重新加载数据。若上述操作没有解决问题,请填报企业联系本地区统计机构反馈具体情况,由机构人员协调系统技术人员排查解决。

3.企业设立子账号,主账户能看到报表,子账号看不到报表,怎么办?

子账号设置的目的是主账号针对负责不同报表的统计人员进行权限管理等,子账号默认是不分配报表的,需要主账号进行报表的分配。

4.企业如何查看历年报表数据?如何打印历年报表?

企业端可通过历史数据菜单筛选查看指定制度和表号的历史数据,并通过报表查看的导出数据功能导出指定格式(支持et、excel、pdf)的文件后打印。目前平台支持近三年的数据,如发现无法实现可第一时间反馈系统技术人员进行排查修复。

5.企业如何下载excel版报表进行填报?平台下载的excel报表格式被锁定,应如何解锁编辑?

企业端可通过报表中导出报表的功能进行文件下载,同时需注意导出的报表模板部分指标为预置信息且预置信息不可修改,为防止错误操作,模板中不允许对此类指标单元格进行编辑。其中调查问卷类的报表是不支持导出excel填写后导入的方式,只能通过企业端页面填报。

6.企业填报报表时,如何在平台上查看具体的指标解释和计算公式?

企业端可在报表填报页面的上方勾选显示指标解释,选中之后就可以在点击指标名称时显示对应指标的解释说明。如发现未满足需要,可向本地区统计机构人员反映,逐级上报沟通后逐步解决。

7.企业填报过程中出现B类错误导致无法上报该如何处理?

需要本地区统计机构人员进行解锁之后企业才能上报;如企业确认数据属实需要降级为C类时,可反馈给本地区统计机构人员对B类审核公式进行降级。

8.平台字体色系能加深吗?

目前系统支持右上方下拉菜单中的布局设置进行菜单布局和颜色风格的设置,可尝试调整,暂不支持字体色系的调整,可在后期进行优化。

9.企业填报中暂存审核退出后,数据、错误说明会被清零,怎么办?

暂存后如果发现数据被清零,请确认是否清除过浏览器缓存或者在其它设备上登录填报,若没有可第一时间反馈系统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

10.网站不适配部分浏览器,填报时显示不完整该如何解决?

建议下载系统推荐的360浏览器进行登录填报,企业端登录页面有提供适配浏览器进行下载。

11.统计端为什么无法查看企业暂存信息,也无法查看A、B类错误?

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统计端不允许查看企业的暂存信息及填报中产生的B类错误。

12.统计端是否可以增加“本期无数据”功能?

针对可设置免报的报表,统计机构人员可在统计端的数据采集-录入进度监测-未上报列表中设置免报功能。

13.管理员在平台点选企业,如何看到该企业需要报送的所有表?

统计端可通过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按调查对象录入查看企业需要报送的报表。

14.能否取消用户账号登录时长的上限?

为了确保系统数据安全,目前统计端设置的自动踢出时间是三小时,不建议取消。

15.如何实现在线学习统计业务培训?

系统在统计端和企业端都提供了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分别为:

统计端:系统右上角用户名→个人中心→帮助文档(统计业务用户版,综合管理员版)

企业端:系统右上角用户名→个人中心→帮助文档(直报用户版)

业务上的培训手册也可以提供给系统技术人员进行配置。

1.企业总部或集团公司数据是否需要包含下属产业?

①一般情况下依据“法人原则”需要包含下属的分公司。除非该分公司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号)中第十三条规定可视同法人的分支机构;或按照《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第十条和《跨省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办法》(国统办字〔2013〕35 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可视同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则其上级法人单位的统计数据不得再包括该分支机构的数据。

②不包含下属的子公司。

2.财务表填报时,营业利润按照平台设置的公式经常不等于合计数,怎么办?

①由于财务状况表填报单位为千元,可能会遇到四舍五入问题,需手动配平。

②营业利润审核公式关联201表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请核实上述指标是否填报正确。

3.填报过程中出现B类错误导致无法上报,该如何处理?

①首先点击审核错误,查看标红指标,根据审核提示核实是否存在填报错误。

②若核实确无填报错误,请联系基层统计人员进行解锁,并详细填写说明。

4.营业收入该如何填报?

①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②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累计数填报。

5.应交增值税该如何填报?

①按照税法规定,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②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有两种计算方法,可选其一,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③方法一:根据本期会计科目各指标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取值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

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简易计税

④方法二:根据本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

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加计抵减额

⑤计算公式均体现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参与计算,相当于不设置留抵,同时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

6.“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

①如果企业是用工方,“应付职工薪酬”应包含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薪酬,不包含使用的劳务外包人员薪酬;

②如果企业是人力资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应包含派出的劳务外包人员薪酬,不包含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薪酬。

1.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如何区分?人员和工资怎么统计?

①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为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劳务外包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他们的工作不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协议,他们的工作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由用工单位统计劳务派遣人员和工资。

②劳务外包人员和工资,由实际管理和组织他们的劳务外包公司负责统计,用工单位不统计。

2.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怎么计算?月内离职的员工怎么计算?

①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

②月内离职,月期末人数不统计,月平均人数要统计。

3.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如何区别?

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属于在岗职工;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属于离岗职工。

4.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在校学生和在单位实习的在校学生,如何区别?

①兼职学生是以就业者身份加入该单位的实际生产或工作中,以领取劳动报酬为主要目的,因此可归入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其领取的劳动报酬也计入该单位发放的工资总额中。

②单位使用的实习学生既不属于单位正式职工也不属于单位聘用的任何一种就业人员,其参加该单位的实际生产或工作是由所在学校统一安排,因此实习学生不能归入所在实习单位的就业人员中,即使实习学生领取了一定补贴,补贴也不应计入该单位的工资总额统计。

5.工资总额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同时计入。

②劳务派遣人员薪酬(不包括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同时计入。

③职工福利费,如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费、安家费等,只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不计入工资总额。

④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和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或补偿,只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不计入工资总额。

⑤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中无论单位还是个人缴纳部分均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只有个人缴纳部分计入工资总额。

6.工资总额和计提工资的区别?

工资总额是统计口径,计提工资是财务口径。

7.税前工资与实发工资的区别?

税前工资是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之前的工资。实发工资是实际发到员工银行卡里和发现金的工资。

8.工资补发、错月、预先或拖后发放,该如何统计方法?

补发、错月、拖后发放等遵循“何时发何时统”原则,但预发工资应计入应发月份。

9.辞退金、离职补偿金、独生子费是否统计入工资总额?

不统计进工资总额。

10.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生育津贴是否统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性质为劳动报酬的商业性保险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补充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统计口径一样,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作为工资总额统计,个人扣缴的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或由本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11.退休返聘人员、基层特定岗位(如“三支一扶”人员)如何统计?

退休返聘人员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三支一扶”人员与当地人社部门签订协议,被派往用人单位工作,人社部门不统计,此类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均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12.如果企业每月都出现不定期奖金和其他工资,系统会出现B类准强制性差错。审核是否可以降级?

通常情况下,各调查单位很少出现每个月都发放不定期奖金,首先请核实这部分工资是否归类错误,如核实无误确实每个月都有不定期奖金或其他工资发放,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盖章,可以后续报告期进行降级处理。

13.奖金如何区分为“不定期奖金”或“正常工资”?

“不定期奖金”指非按月度规律发放的奖金,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经过一段时间(季度或半年度等)积累而发放的奖金。每个月都有奖金或者提成等,应统计为“正常工资”。

1.工业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怎么计算产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委托加工主要有两种情形:

①第一种情形,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且受托双方以加工费形式进行结算,那么委托企业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加工企业按加工费收入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第二种情形,对于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进行生产的工业企业,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方不计算工业总产值。

2.工业企业发现上期产值数据申报有误,本期应该如何修正?

本期产值数据应按实际发生申报,前期有误的差异数据调整在累计产值中。

1.怎么区分批发额和零售额?

统计上的批发额和零售额是根据销售商品的目的或性质决定的。

①批发额的界定是该商品出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对销售企业来说通常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下游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

②零售额的界定是商品流通的最后环节,即销售给个人用于个人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这时候商品的价值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生产或流通。

③企业在界定两种业务性质的时候一是可以根据客户,分析客户购买商品的目的;二是可以根据商品本身的性质,如商品具有生产资料的性质,如拖拉机、载货卡车等。对于生活用品类的商品还可以根据购买的数量结合客户的性质来综合分析;三是销售后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④此外,对于跨境电商企业销售到境外的商品,无论是否用于最终消费,都纳入批发额的统计。

2.销售额与营业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销售额与营业收入本质上的区别是含不含增值税,即销售额是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而营业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在部分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企业中,由于销售商品需要开具全额发票,因此销售额就是商品的全价加上增值税,而此时企业的营收是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扣除成本的净额。

3.如何填报商品销售额?

商品销售额从概念上来讲是指企业出售商品的金额,包括出售给本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金额,企业在填报的时候要掌握销售的实质(实质重于形式):一是销售行为已发生,产品已出库或发出;二是收款已完成或取得了收款凭证。即销售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已完成。

在填报时,需要企业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采集数据获取数据凭证。不管是企业的经营管理系统中的进销存表、财务账上的营收科目余额表、还是纳税申报表上的销售额数据等其他有效依据,只要证明销售的行为已实质完成,就都可以作为商品销售额填报的依据。

4.商品的购进额中折让是否需要扣除?

商品的购进额应扣除购进商品发生的购进折扣、退回和折让。

5.商品购进额在月初数据还没出来,有什么资料可以作为填报依据?

商品购进额主要是指通过买卖行为购入且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在填报时并不是只能依靠财务数据完成。部分企业由于结账晚等原因,财务结算时间无法满足填报时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企业采集加工数据时将销售或采购部门的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和凭证。

①如可以用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中的进销存报表表上的数据作为商品购进额填报,需注意购进额也是包含增值税的;

②也可以根据报告期企业完成的采购订单数、进货发票、进货单据等资料分析得到,要掌握的原则是报告期已经完成采购收货并支付款项(或其他付款凭证)的商品金额,并不能完全根据企业的进库单填报。

6.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如发生退货、调账,商品销售额及相关指标数据,该怎么填报?

批零企业如果发生退货,在填报商品销售额的时候应注意分情况来确定填报方法:

①报告期当月发生退货,在当月销售额中剔除该退货额即可,不涉及累计数的调整;

②当年跨月度退货,需要在当月累计数中将该部分销售额剔除,不涉及到当月数的扣除;

③若退货是跨年度发生,企业填报当月数和累计数均不做任何调整。

④调账处理的原则同退货一样。企业需要掌握和了解的是,统计数据要真实反映当期报告期的数据情况,退货时的三种情况的调整就是遵循了这一原则,确保了报告期当月数和累计数都是真实准确的数据。

7.批发和零售业企业MY211-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分地区)表填报难度大,与E204和E203有什么钩稽关系?

这三张表具备关联关系的指标分别是零售额(E204-1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MY211-1)、营业收入(E203表)。从指标的绝对值来看勾稽关系:

①零售额(E204-1表)应该等于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MY211-1)。

②营业收入(E203表)需要分三种情况来看:一是企业是零售企业且销售的商品增值税率是0,这个时候三个指标应完全一致;二是企业是零售企业,且销售的商品增值税率不等于0,这个时候营业收入应小于以上两个零售额;三是企业除了零售业务,还有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批发业、生活服务业、租赁服务业等,这个时候的营业收入与零售额的大小取决 企业其他业务收入与零售业务销项税额的大小,会出现小于、大于甚至等于的情况。

8.“期末商品库存额”与资产负债表里的“存货”有何区别?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范围较广且不含增值税。

②“期末商品库存额”是企业期末在库且具有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是将要出售转卖的商品金额,自用、周转、不是为了销售而购入的商品等都不能算作“期末商品库存额”。

9.E204-2表: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中,钢材销售量是按吨来计算,如销售量按其他计量单位来算,比如米,那如何填写销售量?

建议填报人联系销售部门了解具体的销售单元与重量的关系,一般来说销售“米”的规格不同,价格和重量也不同,只有从具体的销售合同信息中才能更准确的填报统计报表所要求的计量单位。

10.什么是住宿和餐饮业的营业额?

指住宿餐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收入(含增值税),收入主要来源于提供客房和餐饮服务、销售商品和其他服务,如商务服务、娱乐服务等。

需要注意情况:如果法人企业下属有其他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这些非住宿餐饮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实现的收入是不能算进企业总的营业额中,比如住宿餐饮企业附营的大浴场,提供的是洗浴服务,尽管大浴场中也提供餐饮服务,但由于该产业活动单位不是住宿和餐饮业,因此浴场的收入是不能算入企业总的营业额中。

11.什么是住宿和餐饮业的其他收入?物业费、水电煤代收、加盟费收入、股权分红等属于其他收入吗?

其他收入主要包含住餐企业提供的除了客房、餐饮和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收入,包含各种服务性的收入,如外卖送餐(不含餐食)、商务服务、娱乐健身、租赁服务、洗浴服务等。

①如果物业费、水电煤代收代付确认为企业的营业收入,应该填报在其他收入中,需根据企业营业收入确认的规则来执行。

②一般来说经营性的收入,如加盟费收入应该填报为其他收入,但股权分红不涉及企业的经营,只跟企业的投资收益有关系是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营业收入的,因此也不能填报在其他收入中。

1.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太过复杂,是否可以改为期末用工人数?

①平均用工人数较期末用工人数更能反映企业全年用工水平;

②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平均用工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2.净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哪些收入?一般用什么方法统计比较好?

①净服务收入指企业各类经营活动所确认的营业收入中,单纯反映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②一般用剔除法进行统计。如企业包含销售商品的收入,需从净服务收入中加以剔除;物业公司有代收水电费收入,也需要剔除;货代企业有代收代付收入或货值,也需要剔除。

③如果企业所在行业有“全额法”和“净额法”之分,如劳务派遣公司,可直接按照“净额法”填报净服务收入。

④增值税率可作参考,服务业企业一般增值税为6%,但餐饮业、金融业等行业增值税率也为6%,但不是净服务收入范围。

3.服务业企业增值税如果有上年留抵,或者有代扣代缴部分,应交增值税指标如何填报?

①应交增值税不是企业本年实际应交税金数额,且不包括上年留抵,请严格按照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

②“代扣代缴部分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取决于企业是否将该项内容纳入会计科目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对应科目。

若企业觉得公式复杂,则建议企业使用服务业统计台账。

4.如果应收账款余额、企业所得税是负数,可以填写负数金额吗?

应收账款可以是负数,无审核公式;企业所得税可以是负数,为C类审核,企业说明原因即可。

5.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填报内容是季度情况,但填报时本季度还没有结束,该怎么办?

F210表报告期为季度,报送时间为每年3、6、9、12月18日18时前。

该表以问卷形式上报,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经营负责人填写。主要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运行趋势及面临的困难等主观问题,故无需待季度结束后填报。

6.互联网经济报表中,“平台交易额”是否会跟企业的财务报表之间有勾稽关系,一般存在怎样的合理比例关系,是否触发审核预警?

U201表的“平台交易额”与F203表的各指标均不存在勾稽关系。一般情况下,建议平台交易额由平台运营方在数据库中直接抓取,与财务报表没有直接关系。

1.什么是签订合同额?哪些合同计入签订合同额?

“签订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2.什么是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不包括境外产值。

3.规下建筑业,大部分都是小企业,没硕士等高级人员,也没境外收入,填0还要写说明,能否不审核?

214表(规下建筑业财务表)中,“硕士等高级人员”和“境外收入”两个指标建筑业企业无需填写,必须空着或填写0。建议直接空着,不会触发审核公式。

4.大多数工程没有结算单,建筑业总产值是否可以根据发票结算?

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原则上按照形象进度报送。

5.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包含什么?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国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他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产值,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6.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指什么?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国内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7.什么是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国内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8.装饰装修产值如何填写?

包括装饰、装修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 刷浆、花饰等。

9.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怎么填写?

“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10.建筑业总产值可以高于合同价吗?

一般情况总产值等于或低于合同价,如果确实总产值高于合同价,程序有审核提示,情况说明后可报送。

11.建筑业报表中,“建筑业总产值”与“竣工产值”、“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等指标间,是否存在逻辑审核关系?是否触发审核预警?

①“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②“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

③“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

④“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⑤“建筑业总产值”>=“装配式建筑工程产值”

⑥“企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

12.如何根据建筑合同额,看建筑业产值及营收占比情况?

每家企业合同转化率不同,占比也不同。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中的“各项应付款合计”及其中工程款调整为12月填报,其他月份无需填表吗?

国家统计局调整了“各项应付余款合计”等个别指标的填报频率,从原先的每月填写改为仅12月月报填写。1月月报期间因报表表式未及时更新,致部分企业填写了该指标。企业可待12月月报时修改或删除。相关审核公式已识别月份,只在12月月报生效。

2.企业有多个项目表,填报的时候是否必须填报完一个项目才能报下一个项目?有无选择填报项目的下拉列表?

企业在填报项目表时,页面左侧有项目列表,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所需填报项目。

3.企业通过“供应链平台”发行的电子金融债券,应计入本年实际到位资金的哪个分项?

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发行的“电子金融债券”,通常不能算作企业依据法定程序发行的、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债券。填报本年实际到位资金时建议归类在“自筹资金”。

4.“已签订合同总额”是否需要每月减去当月投资额?

已签订合同总额指项目投资主体签订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各种施工、咨询、监理、设备购置安装等合同的总价款。包括本年新签订的和以前年度签订但因工程未完成转入本年度继续施工的工程合同总价款余额。故无需减去当月投资额。

5.1、B31010:部分项目触发该错误后每期都在降级,能否“降级后续报告期解锁”发挥作用?2、B310003:可填写国家预算资金,但因中央预算资金仅12月月报填报,导致每月都会触发解锁问题,能否简化?

已向平台方申请放开这两条审核规则的“降级后续报告期解锁”功能。

6.固定资产投资凭证材料上传支持什么文件?有模板吗?

关于核查凭证材料,国家统计局已制定规范的WORD版本凭证模板,首页是含本年完成投资及其构成项指标的数据表格,企业可直接填写无需另外准备EXCEL汇总表。云平台的附件上传功能支持WORD、PDF、EXCEL或压缩包等格式文件。关于发票梳理等问题,企业可依据实际业务情况,自主选择会计科目、记账明细表或是支付凭证等填报依据,未要求必须使用发票。

7.预付工程款可以计入当月投资吗?

工程物料、工程预付款、设备预付款不计入完成投资,待转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时一并计入投资额。

8.土地费算投资吗?怎么统计?

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中,建设用地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等内容。企业填报时根据明细科目本年借方累计填报。一般对应会计科目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9.系统提示审核错误(如“本年完成投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企业该如何修正?

按照投资构成分,本年完成投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系统会审核该基本等式,出现不等时企业需检查并修正。

1.企业进行凭证上传应如何操作?如上传失败应怎样进行问题排查?

①将报表页面拉到底部,有四个“点击上传”按钮,可在此处进行凭证上传操作,一个按钮可以上传一个文件(包括doc、xls、pdf、rar等类型)。

②如果无法上传,请联系街镇统计机构人员确认是否已经返回至调查对象。

2.《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中“本年完成投资额”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中“本年到位资金合计”和“本年各项应付款合计”之间有什么关系?

X204-1表的本年完成投资应小于等于X204-2表中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实际到位资金与本年各项应付款的合计。

3.《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中本年完成投资额按工程用途分类如何填写?

①本年完成投资按房屋用途可分为住宅投资、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办公楼投资和其他用房投资。

②如无法按房屋用途拆分投资额,可根据规划面积或施工面积中各类房屋的比例进行拆分。

4.项目竣工当月还需要填写哪些指标?

①项目竣工当月需填报本年房屋竣工面积(及其中:不可销售面积)、本年住宅竣工套数、本年房屋竣工价值、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②如项目分批竣工,可分批填写竣工相关指标;如项目全部竣工并已报送完全部投资数据,应填报竣工时间。

5.可售面积如何填写?

指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销售但未售出的房屋面积。计算公式:①对于非政策保障类房屋:可售面积=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面积-已销售面积。

②对于保障类房屋(没有销售或预售许可证):可售面积=已开工面积(按栋计算)-已销售面积。

③例:一市场化住宅项目,总住宅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截至本报告期上市35000平方米(取得预售许可证),开盘已售12000平方米,该项目填写可售面积35000-12000=23000平方米。

6.房地产的本年完成投资由哪些部分构成?具体要如何填报呢?

房地产项目的本年完成投资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按构成分,可以分为建安工程投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投资和其他费用。其中:

①建安工程投资可依据会计报表“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前期工程费”中的“三通一平费用”等相关科目本年借方累计填报;未设置该科目的,根据“房屋开发成本”下的相关明细分析计算填报。也可以根据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共同认定的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付款等相关凭证填报。两种方法取其一,不得随意更改切换。

②设备工器具购置可依据会计报表“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下的“设备款”本年借方累计填报,未设置该科目的根据“房屋开发成本”下的相关明细分析计算填报;也可根据相关凭证填报。

③其他费用依据会计报表“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下的 “土地出让金”、“开发间接费”等科目本年借方累计填报;未设置该科目的,根据“房屋开发成本”下的相关明细分析计算填报。如果无法依据会计报表,根据相关支付凭证填报。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不计入其他费用。用于项目建设的贷款的利息支出,在项目建设期应纳入统计,项目建成投产后不应纳入。

7.房地产项目的土地款如何分摊?

土地购置费按实际发生额填报,分期付款的应分期计入。项目分期开发的,只计入与本期项目有关的土地购置费。前期支付的土地购置费,项目纳入统计后计入。

①填报时,土地购置费按照项目建设工期(月数)进行分摊填报。

②应注意土地购置费与建安工程投资的匹配性,确保土地购置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应处于合理区间,不得超进度报送土地购置费,从而准确反映房地产开发投资进度。

1.企业填报205-5-2表时,私车公用的车辆算在期末车辆使用量中吗?如果算的话,那这部分汽油消费量如无具体凭证,需要填报汽油消费量吗?

不应算在期末车辆使用量中。

2.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是怎么界定的,具体有哪些情况?

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主要包括:

①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能源;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

②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

③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④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⑤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⑥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⑦辅助工业生产的能源消费,如企业厂部、管理办公楼消费的能源、天然气输配装置消费的能源等。

3.电、气等能源消费,都是银行代扣代缴,代缴时间和发票时间不一致,同时也存在汽柴油开小票时间和开增值税发票时间不一致情况,到底按哪个时间统计消费量?

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企业的能源消费,在时间、工艺界限上,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标志,即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即计算消费;何时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何时计算消费量。